字字千钧 如何读懂民法典草案里的“民”和“法”?
两会进入第四天,有一项重要议程备受关注,就是审议民法典草案。
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立法任务。从2015年3月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至今,这部与你我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已经让老百姓盼望了5年。
(一)
5年等待一部“法”,此言不虚。
数字会说话:
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介绍,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
10次,42.5万人,102万条。用一句话表达数字热度的背后是:民之所呼,法有所应。
说一个“呼”“应”的细节。草案说明中提到,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编纂工作,对与疫情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对草案做了针对性修改完善。
疫情期间,生活秩序节奏被打乱,家长隔离在外,孩子在家咋办?
草案对此回应,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如果“小明”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小小明”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就要对“小小明”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这样一来,被暂时隔离的“小明”,就不用担心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看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评价说:“民法典草案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是一部真正‘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
(二)
“人民”二字重千钧,意义自是不寻常。
首先,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草案,这在新中国历史上还是头一遭。它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而成一部综合性法典,是对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全面总结。
其次,老百姓关注它,只有一个理由,因为每一页里面的每一个字,都以“你”为中心设计,为“你”而书写。
说起民法,按常人的理解:人与人之间不到万不得已要打官司上法庭,不会用到“法”;不打官司,咱不关心。但谁说一定要打官司才会用到“法”呢?
肖胜方代表说,这是一部涵盖了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规则秩序的法律草案。你所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几乎都能在其中找到破解的方案。
举几个例子——
你好好地走在路上,头顶突然被楼上的人抛物砸伤了,找谁说理去?民法典草案告诉你,可以去找物业服务企业,因为物业有责任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你去报警的话,有关机关也应当履行依法及时调查的职责为你查清责任人。
你最近跟媳妇闹矛盾,一言不合就相约“民政局见”,结果快活没几天就后悔不迭?草案早料到有“头脑发热”的离婚群体,去“民政局见”,先让你冷静30天再说。
商家的合同里暗藏“霸王条款”,不满意也只好吃“哑巴亏”?大可不必。草案说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否则如果对方没看到或者没理解条款内容,合同可以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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