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身份,不必非得靠身份证
身份证明只能靠身份证的问题,早就到了该解决的时候。在中国,身份证号码既然是伴随人终生的、唯一的身份辨识编码,就该用身份信息的电子化破解身份证明难题。
前不久,李克强总理两度开腔痛斥证明“你妈是你妈”等“奇葩证明”。之后公安部表态,将启动身份证“一卡通”数据平台建设计划。但就眼下看,身份证明仍不是件容易事儿。
日前“中山公考‘双料冠军’因体检无身份证遭淘汰”事件,就印证了这点:江西男子肖振东在报考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岗岗位时,笔试、面试成绩都名列第一,不幸的是,他在体检前两日丢失了身份证。为证明自己身份,他出示了护照、户口簿原件、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及机场公安部门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但均被拒绝,并因此遭淘汰。
在诸如公务员考试这样的特定场合,有关部门在身份证明上严格把关,防止可能出现的替考、替检等现象,无可厚非。而该事件引发争议,倒不是说这种证明不必要,而是指向当身份证遗失后,护照、户口簿等法定证明文件能否同样起到证明身份的作用。
作为争议一方的中山市人社局称,根据《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唯一居民身份证明,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身份证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言下之意,有了这两个“唯一”,其他法定证件就不被认可。
可得看到,护照的办理程序与办理身份证一样严格,也同样出自公安机关,同样有身份信息和主人近照,其证明效力不低于身份证。查询公安部、民航总局等关于机场安检的相关法规及规定可以看到,“居民身份证件、军人类证件、护照类证件和其他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同被列为四大类乘机有效证件。户口本作为有中国特色的一种证明文件,同样拥有法定的证明力。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第4款就明确,“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如果说护照在国内也可证明身份还是种比照适用的话,那户口本可以用来证明身份,则是十分确定的法律规定。中山市人社局以一纸《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就轻易否定了国家法,实则是基层行政管理中“白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口头(长官意志)”的又一个注脚。就此案看,当事人大可选择诉诸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
抛开此事看,它反映出的身份证明只能靠身份证的问题,早就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一堆的有效证件,为什么就不能证明身份?在很多国家,既无身份证更无户口本,一个社会保障卡号就可以走遍全国,一本驾照也可同时起到身份证件的作用。在中国,身份证号码同样是伴随人终生的、唯一的身份辨识编码。在电子数据时代,身份信息的电子化理当成为破解身份证明问题的钥匙。
比如,户口本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这样的证明责任其实应由证件查验方来完成。若没有照片可供现场比对,查验者应利用全国联网的身份信息数据库等进行核实。
总而言之,在大数据时代,再拿身份证明去为难民众,已不合时宜,而最起码的,就是要认可护照、户口本等在身份证明上的效力。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