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审判的温度在“云”端传递

10.03.2020  19:20

3月9日,省法院民三庭利用“云会议”的形式,对上诉人薛某与被上诉人孟某、原审第三人季某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调解。孟某与薛某2012年达成协议,将孟某从季某处抵债取得的工程以1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薛某,价款一直未给付。直到2016年,薛某同意将其经过法院执行抵账得来的房屋抵顶给孟某,但孟某却只得到了一部分房屋,仍有部分债权一直未实现。孟某起诉到法院,经通化市法院一审审理判令薛某给付孟某5740133.36元及相应利息,薛某不服上诉到省法院。

省法院民三庭谷娟法官接到该案后,对全案事实进行了细致梳理,了解到孟某与薛某系多年朋友关系,薛某一直未能全额还款也是因为其他人欠薛某的款项一直未执行到位。经与薛某联系得知,薛某有还款意向,只是希望孟某能对本息数额及还款时间给予适当减少和宽限。而孟某从2012年将款项借出,1200万元历经多年未收回,更是急于收回钱款,回流资金。

虽处于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法官与各方当事人无法面对面调解,但谷娟法官不愿意因为疫情而耽误审判工作,更不愿因为疫情让正义迟到,在多次与各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发现双方具备调解可能后,谷娟法官积极联系院里技术部门,通过云会议的形式进行网上开庭调解,让各方当事人通过云技术在网上见面,俗话说:“见面三分情”,多年的老友因诉讼疏远,却因法官的调解而重新拉近,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

在新冠疫情的特殊时期,省法院积极探索、多措并举,让友谊在“”端弥合,让互联网传递审判的温度。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