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现场无线索 警方31天“撬”动“死”案

09.02.2015  11:49

  “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我和家人都放弃了,没想到案件能破了。太谢谢办案民警了!”2月5日,当受害者邸某的家属在四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拿到5万元赔偿款时,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面对2014年9月18日近22时发生在铁东区叶赫镇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在现场几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该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追逃中队民警靠着“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成功侦破了被行内称之为“”案的这起重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大案。

 

  2014年9月18日21时46分,四平交警事故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铁东区叶赫镇二道沟村东道口东侧100米处,一行人被撞倒致伤,被送医院抢救,次日因伤势过重死亡,致伤车辆逃逸。事故大队民警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及走访,除现场遗留有伤者血迹和一个类似摩托车转向灯外物体外,再没有其它有利线索。于是,该案被转到事故大队追逃中队,追逃民警接手后,再次到事故现场进行反复勘查,并调取肇事车行驶路线沿途的监控。由于监控是私人自设,探头像素低,分辨不清车型。经过分析及对现场遗留物比对,基本确定肇事车是一辆电动三轮车。

 

  尽管案件被判定“”案,该大队主要领导告诉民警们,再难也要把此案“”开。追逃中队全体民警先后十余次到叶赫镇地毯式排查,双休日都没有休息的。为了尽早找到排查到线索,中队长王举已经多天没有回家,自己的妹妹打来电话,告诉他母亲卧床不起,需要他回来看看,可排查工作真的离不开他,他只好委托妻子去照顾老人。排查民警只要打听出哪家有类似电动三轮车就去核查,他们顶着酷热,在20多天时间里摸排出60多台电动三轮车。有时为了确定一台三轮车,要跑几趟,而且经常遭遇阻挠。

 

  10月10日,民警在查找过程中,发现获悉叶赫镇叶赫村有一个姓刘的村民家中三轮车。民警赶去摸排时,该家院墙上写着此房出售,并有联系电话。民警以买房名义拨通了刘某的电话,但刘某没在家。17日,民警再次来到刘某家说买房,刘某见他们诚心诚意买房,便骑电动车赶回家。在与刘某谈话间,细心的民警发现刘某这台电动三轮车转向灯没有了,且与案发现场遗留的灯非常吻合。于是,民警亮出工作证,将有肇事逃逸嫌疑的刘某带回询问。由于刘某拒不交代肇事经过,18日经审批决定给予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刘某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5日。刘某虽被拘留,但办案民警没有放弃案件的侦查,又三次到叶赫调查取证,并委托有资质机构对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与现场遗留的转向灯进行同一性鉴定。经比对,现场遗留转向灯就是刘某电动三轮车车上的。至此,办案民警在不抛弃、不放弃精神的鼓舞下,历时31天,成功将行内称之为“”案的刘某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刘某在铁据面前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据刘某交代,2014年9月18日20时许,刘某因听别人说自己昔日的情人又和别的男人好上了,就在家喝了三两多50多度的白酒,驾驶电动三轮车到位于叶赫镇荣家沟的情人家里看看。到了情人家果然见到一名男子,他很生气,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把情人家后窗玻璃打碎了。在他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的途中,行至叶赫镇二道沟村东道口东侧100米处时,由于对面方向有大货车驶来灯光很亮,晃得他眼睛发花,然后就听到一声响,车也晃动一下,还听到有喊声,但他没有停车直接开车回家了。

 

  尽管刘某主动赔偿受害者邸某家人5万元,但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目前,刘某已被起诉至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顾鑫 记者/高鸿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