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警方推进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

07.02.2017  09:36

  

  广借媒体优势,大造宣传声势。积极协调电视台,发挥利用主流媒体的宣传影响力,制作宣传片,发布信息报道。同时充分利用流动警务室、车站、楼宇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安全提示”和“公开信”等宣传材料,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  

  设立宣传点,统一集中宣传。在各镇街人群密集的集市、商场设立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品、摆放宣传展板、设置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依托社区警务,做实做细宣传。统一印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和“致全县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材料,组织民警深入街道、社区、村居、重点单位,广泛发放、张贴。同时,利用微信、微博,向社区居民发送安全宣传温馨手机短信,提醒居民要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还深入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等企业、商铺,与经营业主进行座谈,将“公开信”送到每一位经营负责人手中,并在经营场所张贴“安全提示”,进一步增强业主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开展“打非”整治,促进宣传成效。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政策,动员群众积极同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一查到底,形成打击非法制贩、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推进宣传工作。  

为保障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燃放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元宵节,通化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