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校毕业生搞经营 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

23.03.2015  11:45

  华商报讯(记者周艳涛)华商报记者日前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西安市将组织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计划到2017年引领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由西安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提出,力争实现20

  14~2017年全市完成大学生创业培训2万人,小额担保贷款7亿元,引领一万名大学生创业,表彰20名大学生创业明星的预期目标。

  该方案中提出,工商部门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高校毕业生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租赁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登记注册的住所,可实行一址多照。对高校毕业生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制度。

  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