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共谋贪补助款1.2万元同被查 退赃免刑罚

10.03.2015  11:20

近日,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查处的磐石市福安街道乡建办科员王某等人贪污一案一审判决。

  近日,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查处的磐石市福安街道乡建办科员王某等人贪污一案一审判决。

 

  经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侦查查明,2011年至2012年期间,磐石市福安街道东兴利村东兴利屯农民崔某(已判决)在新建自家房屋时,明知其不符合国家泥草房改造专项补助政策标准,欲得到该补助资金,遂找到时任磐石市福安街道东兴立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时任磐石市福安街道办事处乡建办科员王某帮忙申报。

 

  三人共谋后,王某、孙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为崔某申报。最后,崔某假借本村村民罗某、李某的名义骗取该项补助资金人民币1.2万元。崔某将其中的6000元分给王某。  

 

  案发后,王某将其违法所得退缴检察机关。此案开庭审理后,因为王某退赃,所犯情节不严重,判处王某、孙某、崔某免予刑事处罚。

 

  原标题:为贪补助款 三人共谋同受罚

 

  (记者/施敬军 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