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纪委三查“四风”实打实

03.07.2015  10:54

  松花江网讯      以往夏季农闲时节,县市级部门和单位干部打着下基层考察的名义,到乡村吃喝游玩的现象就会增多。然而,今年的农闲时节这一现象在蛟河市不复存在了。“这个转变是蛟河市纪委今年采取节点查、集中查、定期查三个查处方式,强力开展‘纠四风’系列行动所取得的成果。”蛟河市纪委负责人说。

 

  据了解,截至目前,蛟河市纪委查处了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公车的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3个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在“节点查”环节,蛟河市纪委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12次明察暗访行动,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具体做法是,在蛟河市电视台、蛟河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告“十严禁”纪律要求,发动社会力量监督;在委局机关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节日期间各类投诉举报;联合商务、地税、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重点到旅游景点、高速路口、大型商场、大型餐饮场所等关键地点,检查公车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券(卡)、公款吃喝情况;调阅出入城卡口监控录像,查阅相关票据等凭证。

 

  在“集中查”环节,今年4月到6月,蛟河市纪委开展了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行动。该行动由蛟河市纪委牵头,财政、审计、农业部门参加,抽调50人,组成了10个联合检查组,对蛟河市88个部门(单位)近3年来落实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后,蛟河市纪委梳理出专项资金管理、设置账外账、津贴补贴、食堂等6个方面95个具体问题。目前,这95个问题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有关责任人受到了应有的处分。

 

  在“定期查”环节,蛟河市纪委每个季度定期抽查1个乡镇和2个市直部门,对三公经费预算与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三重一大”等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抽查。今年前两个季度的定期检查结果,已经落实了整改措施。

 

  “‘纠四风’永远在路上。下半年,我们将检查的重点放在上半年查出的问题整改上,检查整改效果、防止‘四风’反弹,让人民群众看到成果,放心满意。”蛟河市纪委负责人说。    (记者/常学文 通讯员/孔帅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