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检察院近几年也是“蛮拼的”

29.11.2016  02:33

  

   

  

  

  

   

  近日,吉林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上宣读了全省模范政法单位和模范政法干警的表彰决定,蛟河市检察院荣获“吉林省模范政法单位”光荣称号。

  近年来,蛟河市检察院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提升检察工作品质,积极打造蛟河检察品牌,切实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标准化建设示范院等 89 个集体荣誉, 256 人次受到表彰;连续多年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全省办案优秀先进院”“专项工作先进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3 次。

   抓班子 强队伍 重管理 促规范   

  蛟河市检察院注重提升领导班子核心素质能力,坚持率先垂范,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院班子连续多年被蛟河市委市政府评为“政绩突出领导班子”。

  该院以“厚德、崇法、进取”为主题,不断强化队伍建设,连续三年在院内组织司法考试培训班,利用业余时间强化干警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全面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并相继开展了“社区体验日”“社区体验周”“信访体验周”等主题活动,提高干警社会沟通能力、服务群众能力。

   护稳定 保平安 重监督   促公正   

  三年来,蛟河市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670 人,提起公诉 1707 人;不批捕 35 人,不起诉 52 人;妥善处理控告、申诉、举报等各类来信来访 307 件。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强化诉讼监督。三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94 149 人,追捕、追诉 27 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 15 件。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工作,共立案监督盗伐、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 89 142 人;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发现的 9 起受侵害状态达 646.77 亩涉案林地毁林种参案件,向市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适时提起公益诉讼,为护航“美丽幸福蛟河”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肃贪腐   惠民生   成效显   百姓赞   

  近年查办“农业政策保险”“国家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96 263 人。其中,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 62 173 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 34 90 人。

  为了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针对近年来涉林犯罪频发问题,组织召开职务犯罪预防会,责成林业部门开展拉网式自查,签订职责承诺书,时时为他们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