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保护局蛟河保护站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5.03.2016  11:22

  根据《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三湖保护局蛟河保护站迅速采取行动,积极救助野生动物,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整治活动,全面、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确保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开展整治活动,加强工作部署。 

  野生动物是国家保护的自然资源,既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维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保护物种多样性,有着重要意义。为能更好地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三湖保护局蛟河保护站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了工作任务,并针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治活动,对可能出现的乱捕滥猎、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一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进行了有效的抑制。 

  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共的保护意识。 

  保护站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把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工作重点,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共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积极利用讲解、传单、广播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重点向公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的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倡导保护新观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发动人民群众关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保护站对本辖区内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尤其对餐馆、饭店、花鸟市场和其它野生动物经营较集中的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了野生动物分布区的野外巡护和看守。在辖区内的山头、地块、湖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护,严谨看守,坚决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三湖保护局蛟河保护站将继续在三湖保护局的带领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巡护,把日常监督和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抓好预防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继续抓好宣传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狠狠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取得实效。  (郑美娜、曲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