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二中开展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19.04.2016  10:46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7月1日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6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上午9时30分,蛟河二中隆重举行“国家安全教育日”签字仪式,将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全校师生600余人参加了签字活动。   校长马玉珍在签字仪式上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宪法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也是青少年爱国的具体体现。国家安全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没有国家安全,公民个人的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广大师生要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坚决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蛟河二中本周还开展了以下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发放资料、板报、标语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宣传《国家安全法》的有关内容。二是利用班会课、政治课、专题课向学生讲述“什么是国家安全”、“什么是国家秘密”、“国家安全重要性”、“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应怎么做”等多方面内容。   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深刻了解了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懂得了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尽的义务,营造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调动了广大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魏雁 苏华顺

摄影:王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