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动员大会在长春召开

06.11.2014  16:44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动员大会现场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作动员讲话

 

 

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主持会议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副司长高贞出席动员会并作了讲话

 

  2011年3月3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动员大会。会议由禹治洪副厅长主持,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

  这次会议是厅党委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为民办实事,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要求和进一步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法律援助工作要实现新发展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根据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2011年的工作部署,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司法部、省人大、省政协、省老龄委、省妇联、省残联、共青团吉林省委、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各市州司法局长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厅机关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省律师协会负责同志、省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同志,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代表等。中央电视台及驻长新闻媒体的记者也应邀参加会议。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生久宣读了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实施方案》。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从2011年3月至12月底开展“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通过法律援助管理创新,拓宽援助范围,降低援助门槛,动员和组织法律援助义务主体,以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目标,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为我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活动主要措施为:搭建好两个平台(开通吉林省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和建立全省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完善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机制;落实好两个工程(法律援助机构落地工程和全省受援人数据库工程),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能力建设;实施好两个项目(中加法律援助合作项目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提高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水平;搞好法律援助立体宣传,做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有字有声;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落到实处。

  长春市司法局、柳河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律师代表、社会律师代表、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分别就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作了大会发言。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副司长高贞出席了动员会并作了讲话。她在讲话中指出: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开展“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对全国的法律援助具有积极的引导和典型示范作用。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在会上作动员讲话,提出了三点意见。他指出,应援尽援是省委省政府和广大吉林人民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必须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应援尽援的基本内涵。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吉林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和稳步发展,事关我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解决社会法律援助服务需求,可以完成和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他强调,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必须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工作措施。法律援助机构要将工作职能从单纯以办案为主的横向模式向办案、管理、服务的综合模式转变。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援助工作职责,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多办案、办好案,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加强管理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创新服务方式,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服务效果。他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落到实处,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禹治洪副厅长作了会议总结,就如何贯彻落实进义厅长讲话精神,如何开展好“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研究,周密部署,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各地区要把这次会议精神传达到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传达到全体法律援助工作者。三是注重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切实把省厅要求落到实处,努力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省厅将定期检查督导,狠抓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