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民宗局传达贯彻落实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精神

31.03.2016  16:37

   3月28日,延吉市民宗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了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和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要按照国家、省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延吉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六连冠”,推动新的一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各科室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突出抓好理论学习、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三是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宗教界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四是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精准扶贫,进准脱贫”目标。五是继续开展市面用语物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市面用语物朝鲜语规范率。(延吉市民宗局   金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