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05.12.2017  23:03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表彰了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和全国道德模范代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和全国道德模范代表,向全体代表表示热烈的祝贺。长春中医药大学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成为吉林省第一个,也是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   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自上世纪90年代起,学校就成立了专门的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2年学校整体迁入净月新校区后,伴随学校事业的蓬勃发展,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勇于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上层次、上水平,跃上新台阶,学校先后获市文明单位、省文明单位、国家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特别是,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之后,学校坚持多措并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从严从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尊师重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打造精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突显特色,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坚持筑牢堡垒,加强阵地建设管理。坚持将文明校园创建与育人相结合,与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相结合,高标准定位、高起点突破、高水平建设,探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路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检查组一行三人代表中央文明委对长春中医药大学申报全国文明校园进行实地考核测评。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兴海、纪委书记孙伟义会见检查组一行。校党委书记张兴海汇报了学校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建设情况。检查组一行查阅了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支撑材料,并实地踏查了杏林青马基地、博物馆等地,对我校的全国文明校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全国文明校园是国家级综合性荣誉,是国家对一所学校的综合性、最好的评价。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评选,经过自愿申报、复查审核等环节,推出了一批创建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的大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示。其主要考核“六个好”,即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好”、“教师队伍好”、“校园文化好”、“校园环境好”等指标进行全面、全方位的考核与考评。长春中医药大学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这是继2015年该校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后的又一全国综合性荣誉,这是多年来全校师生共同拼博进取、奋力创建的结果。   本次表彰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共495所,其中高校39所、中学160所、小学296所。此次获得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标志着长春中医药大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国家级行列中又跃上了更高的台阶。

 

作者:张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