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6年药品流通工作会议

11.05.2016  18:23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增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近日,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6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会议,介绍全市流通监管工作情况,对当前医药经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分析,通报2015年通化市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部署2016年药品流通监管重点内容。

会议要求,全市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要适应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按新修订GSP要求规范各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行为,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2016年药品流通监管各项工作。

会议提出,今年全市药品流通监管领域六项重点检查内容,1、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2、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3、购进药品时,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帐(实物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4、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采用现金支付,销售未能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专帐登记,不能有效防止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5、未按规定对药品陈列、储存、进行温湿度监测;6、随意变更许可事项,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销售药品。

通化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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