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4月监测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广告739条次

18.06.2015  18:09

  2015年4月,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监测违法药品广告646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4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89条次,目前已全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主要有:

  一、内蒙古蒙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清血八味片”在延边经济文化频道,延边新闻综合频道等媒体多次刊播违法广告。其广告利用患者形象,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性语言,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该产品已被我局实施暂停销售。

  二、海南康斯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 “苗红蜂胶软胶囊”,该产品为保健食品,广告中却存在超出审批说明书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性语言,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