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立“舟桥”机制 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20.03.2015 12:23
本文来源: 社会科学院
为了更好地促进创新吉林建设,吉林省科技部门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和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需求,通过建立“舟桥”机制,建设行业性、产业性和区域性研发平台,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从源头上,省科技部门以“三个转化”为主线,建立“舟桥机制”,打通制约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通道。也就是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科技资源,推动科研课题向科技攻关转化、科技攻关成果向中试成果转化、中试成果向产业化转化。
从微观上,主要是抓好“两所五校”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筛选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由吉林省民营企业牵头集中支持首创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政府、高校院所、企业共同出资,加速推进首创科技成果在省内就地转化。同时,建立了企业主体、协同推进、市场配置创新资源和激励科技人员等促进吉林省首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四大机制”。
从政策上,不断建立健全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和分红奖励的若干规定》等多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激发个人及团队进行成果转化内在动力、发挥市场对科技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从营造环境上,深入探索吉林省科技大市场的运营模式和未来发展路径,建设好吉林省科技大市场,并努力打造成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抓好省级中试中心、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园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成果转化载体的建设,把创新成果的研发、中试、转化、推广、应用等环节有效衔接起来,构建起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舟桥”。(记者董杰、通讯员郑原驰)
文章来源:吉林日报
本文来源: 社会科学院
20.03.201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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