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引争议 部门回应:深入推广普及"健康舞"

14.01.2015  06:50

广场舞”要跳起来 “错时选地”才更嗨 部门回应:举办“百姓健康舞”大赛,积极引导广场舞由群众自发性向标准化协调发展转变

广场舞”带来了健康,也带来了烦恼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如今一听到《最炫民族风》这样的歌曲,很多人就会联想到节奏感、画面感极强的广场舞。近年来,包括长春在内,全国各地有关广场舞的争议不断。如何化解其中矛盾,让广场舞真正做到“扬长避短”,成了参加此次长春市“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内容。

/现状调查/

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成熟的小区内均设置了居民休闲场地,但由于缺乏约束管理,许多场地被广场舞“独占”,成了小区制造高分贝噪声的污染源。

喜欢跳广场舞的人们就是在这样的三九天也没停止。日前,记者来到岭东路与东环城路交会处一小区内看到,18时30分,小区里准时响起了高亢且节奏欢快的《最炫民族风》。200多位中老年人排起长队,伴着节奏,围着小区中心的休闲广场跳起了“僵尸舞”。“不单是我们小区,附近小区的老人们也都来这儿跳舞。”小区居民王大娘说,最多时有300多人聚集在这跳广场舞,“每天晚上从6点半跳到晚8点,有时延长半个多小时。”王大娘说,广场舞不仅丰富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而且对身体健康很有好处。

和王大娘不同,也有人倍受广场舞困扰。该小区另一位居民对记者说:“广场舞音乐声实在太大了,我家与小广场中间有三栋楼相隔,冬天的时候还好一些,可夏天开着窗,每天音乐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我家的孩子小,睡觉时间不规律,常被音乐声吓醒。”该小区业主吴先生也说,他曾亲眼看到过业主与跳广场舞的人发生冲突。“因噪声污染大,个别楼上业主向跳广场舞的人扔鸡蛋,还有人干脆直接下楼理论。

/市民看法/

应错开小区居民休息或学习的时间

提起广场舞,长春市民小郑就一肚子火气。“我觉得中老年人多锻炼身体、丰富晚年生活挺好,可现在广场舞音乐已成为扰民噪声了。”小郑建议,广场舞爱好者们应多考虑他人感受,错开小区居民学习、休息时间,调低音量。

市民张南36岁,住在西安大路附近一小区内。他说,家中窗户正对着小区广场舞的活动区,每天早晚,快节奏、高分贝的音乐声总是让他特别烦躁,“我每天上夜班,根本没法好好休息。孩子晚上写作业都得戴着耳塞。”张南说建议,广场舞爱好者不应在居民小区内跳,应该去公园等公共场地锻炼,还小区居民一片清净。

/委员声音/

利用商场大厅建设室内文化角

针对广场舞噪声扰民的问题,多位政协委员积极建言。“多参加户外运动是好事,应当提倡,但广场舞噪声扰民现象确实存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政协委员马春晖说,广场舞参与者应当换个角度考虑问题,多考虑一下是否打扰其他市民的正常休息。

对此,马春晖建议,在地点上,相关部门应开辟相应的区域,可供集中进行广场舞运动;在时间上,如晚8点之后等休息时间不允许跳广场舞;在运动方式,公共场合再多配备一些运动健身器材,供市民锻炼身体。此外,广大市民还可以选择走圈、太极拳等众多噪声污染小的运动方式,同样可以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

长春有着漫长的冬季,应该利用现有的条件,多建一些室内文化角,市民可在此进行广场舞、演唱等活动。”政协委员关众建议,相关政府部门、社区应联合辖区内稍大的商家、超市、卖场等,利用他们的室内大厅建文化角,由于商家平时也搞一些促销的活动,完全可以把两者结合在一起。

/代表建议/

应给广场舞音乐声扰民立规矩

如何解决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人大代表又有哪些良策呢?长春市人大代表刘晓娟在接受采访时建议,应根据相关噪声污染法规给广场舞立规矩,如制定出台广场舞音乐声扰民条例,禁止使用产生干扰正常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违反者给予警告并罚款。尤其要规定,禁止居民小区内跳广场舞,把生活环境的保护列入其中。市民可选择在市区广场、公园、伊通河周边等公共场所开展广场舞等健身活动。

/部门回应/

将深入推广和普及“百姓健康舞

当前的公共文化特别是群体性文化,比如广场舞等,从直观上看不失为闲暇消遣的一种方式,但也不能忽视它们所带来的“负能量”,诸如噪声污染、邻里矛盾等社会问题。“广场舞是群众自发性的运动。”长春市相关文化部门负责人介绍,2014年长春市举行了市民文化节百姓健康舞大赛,聘请著名舞蹈艺术家王小燕等领衔编舞,积极引导群众自发性的广场舞向专业性的健康舞转移,加快由粗放发展向标准化协调发展转变,这样便于规范和管理。下一步,长春市将继续推广和普及“百姓健康舞”,让更多百姓参与其中,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

记者了解到,2013年起,长春市与中国舞蹈家协会、吉林省舞蹈家协会联合开展“百姓健康舞”推广活动,打造长春“百姓健康舞”活动品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他山之石/

集体戴上蓝牙耳机跳起广场舞

为了解决广场舞音乐声扰民的问题,全国各地政府部门和市民也是“蛮拼的”。近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将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跳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扰民拒不改正的,将对个人处罚200元。

上海市社区舞蹈及时装表演大赛上推出广场舞“文明公约”,倡议广场舞在早上7时至晚上9时进行,音量不超过60分贝。

2014年11月,河南郑州,数百名广场舞爱好者集体戴上蓝牙耳机跳起广场舞,现场极其安静,没有任何噪音。据媒体报道,“无声广场舞”其实并非“郑州大妈”首创,此前全国多地也都曾出现过。 (记者 姜永鑫 卢玉鸽/报道 赵毅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