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水管脱落家具泡坏 卖家因“失职”赔偿损失

30.11.2017  19:57

  高科技产品带给人们的便捷生活毋庸置疑,但延吉市民李女士却因此在日前摊上了一件烦心事。她新买的洗衣机由于没有得到卖家提醒,在使用时发生排水管脱离故障,造成家具被泡变形的损失。11月27日,经延吉市消协调解,卖家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承担赔偿责任,为自己的失职“埋单”。

  李女士新装修了房子。9月,她花5100元钱买了一台品牌洗衣机。回家后,她将洗衣机安置在厨房内。前几天的晚上,她启动该洗衣机,然后坐在客厅看电视。无意间,她看了一眼厨房,发现厨房的地上好像有水。她赶过去一看,发现洗衣机的排水管已经从下水管里脱离出来,脏水全都排放到地上。虽然她及时清理了脏水,但新安装的橱柜板和部分地板还是被泡受损。经装修公司估算,她家的损失为900元。

  “排水管本身是软的,再排放90(摄氏)度的洗衣水就变得更软了。”她分析认为,洗衣机的排水管较细,在大量、快速排放高温热水时变软脱落。随后,李女士联系了卖家协商赔偿事宜,未果,27日,她向市消协求助。

  在市消协,售后人员在接受调解时解释,他们只负责安装和调试洗衣机,安置下水管都是由买家自行负责。“商品在安装时,根据其性能和特点,售后人员要为消费者示范安装使用或者履行告知义务,提醒消费者安装使用注意事项。”市消协副秘书长许真表示,售后人员是专业人员,熟悉商品的属性,所以,在安装时应操作或告知李女士加固排水管,消除安全隐患。这样,洗衣机即便是排放高温热水或是水流较大,都不会发生此类意外情况。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消协裁定售后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负此次故障的全责,赔偿李女士经济损失。对此,李女士无异议。最终,双方调解结束:由售后方一次性赔偿李女士900元钱,其中包括地板和橱柜板的维修费用,并为李女士退货;李女士承担跑水清扫等费用,至28日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