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人治村莫触红线底线

29.05.2015  10:24

    张大的前半生,除了5年的军旅生涯,主要生活轨迹都在交城县天宁镇西汾阳村。然而,从2014年开始以后的10余年,他将在狱中度过。今年3月,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对张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剖析,让我们来看看能人治村究竟应该注意些什么。
    在农村,张大是个能人。1984年,22岁的张大服兵役期满回村后,曾任村治安员、村办铸钢厂厂长,1997年当选村委会主任,1999年至2013年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上任伊始,张大很快就将一个散乱的村带成了五星级支部的村。他的能力和贡献有目共睹,2012年3月,张大被任命为天宁镇党委副书记。然而,就在张大做出成绩的同时,他的周围也逐渐聚合成一个利益小团体,直至最后违法乱纪,走上了一条自我毁灭的不归之路。
    经查,张大担任村支书及村委会主任期间,在配合县政府从事土地征收、费用补偿时,受某位村民委托,办理其承包牛场土地附属物的补偿事宜。补偿到位之后,张大以打点相关人员为由,将全部补偿款中的一部分据为己有。他还通过伪造大棚拆迁赔偿花名表,套取大棚赔偿款数十万元,据为己有。2013年4月20日,交城县纪委给予张大开除党籍处分,并撤销党内职务,取消副科级待遇。2014年1月,交城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张大有期徒刑12年。
    从张大案例不难看出,能人治村虽然是当前农村较为普遍的现象,但是,即使这个能人把村里发展得再好,也不能碰纪律红线、越法律底线,否则,将受到村民的唾弃、纪律的严惩和法律的制裁。
  
      A  作风霸道,与民争利,集体决策形同虚设
    “一事一议”制度在张大的强势面前成了摆设,张大一人说了算。
    张大多年作风霸道,在村两委班子的议事决策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多大事,他都绕开村两委会议,村两委的集体决策形同虚设。即使有时上会,对他的决定也无人敢提异议,村里的村务公开也不规范,村里的事情基本是他一人说了算。如:在修建过境高速公路、国道以及企业建厂过程中,张大一个人暗箱操作,私自将500亩耕地用于非法取土,严重破坏了耕地,而村集体却没有收到一分钱,引起了群众对他的质疑。
    张大变本加厉,2007年,利用307国道改线建设占用西汾阳村土地的机会,以打点机关领导为由,侵占村民补偿款,通过篡改伪造补偿花名表的手段,侵吞集体财产。根据西汾阳村会议记录显示,2007年关于307国道改线工作村委召开过3次会议,但一次也没有提到关于大棚拆迁附属物补偿问题的议题。
    在村级财务实行村财乡管之后,农村重大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本应实行一事一议制度,村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但这些制度在张大的强势面前成了摆设,都由张大一人说了算。因此,许多工作不仅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反而使群众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鱼水关系”变成“水火关系”。
    在张大一手遮天的治理下,西汾阳村积累了大量矛盾,群众质疑不断、上访不断,导致一个五星级支部的村,变成了一个信访矛盾突出的城郊村,严重影响全县的社会稳定。
    B  欺压百姓,手段低劣,地方监管成了空白
    张大命人把自己本家叔叔家的玻璃全部砸碎,吓得老人头戴铁锅,浑身发抖。
    早在1999年,就有村民反映,张大偷卖村里东渠上柳树获利几万元。但在有关部门开始调查时,村委会突然失火,财务账目全部烧毁。交城县公安局就此事进行过调查,一直没有侦破,随后也就不了了之。
    张大性格强悍,曾经担任村治安员的经历又让他更加迷信暴力的力量。而长达15年的村“一把手”任职时间,更加剧了他霸道的作风。据村民反映,张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经常打击村内任何敢于反对他的人。张大以治安联防为由,在村里建立了100余人的治安队。从此,张大在村里更加有恃无恐、说一不二,甚至目无法纪、为所欲为,俨然成了西汾阳村的“土皇帝”。
    2008年12月,西汾阳村两委换届期间,竟然发生了治安人员殴打竞争对手的事情。此事原因虽未查明,但是,最后由村委会赔偿了医疗费等相关费用了事。2012年2月15日,一位村民与张大发生矛盾,半夜家中玻璃被砸、大门被贴白纸、汽车被焚烧。虽然,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但最终未能破案。
    更有甚者,因为利益冲突,曾发生过张大命人把自己本家叔叔家的玻璃全部砸碎的事,吓得老人头戴铁锅,浑身发抖。少数村民不听话,被砸玻璃、点花圈、点汽车,这些事情不一而足,往往报警还查不出任何结果。由此,村民都认为张大是“手眼通天”的人,敢怒不敢言,奔走于各级信访部门寻求公道。村民们甚至激愤地质问:这样横行霸道,难道真的没人管了吗?
    C  警示:怎样选拔、管理治村的能人
    如果这类村官“苍蝇”不打,时间一长,羽翼一丰,就会质变为群众身边的“老虎”。
    张大违纪违法犯罪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当前,农村基层选拔“能人”“强人”治村,虽然能稳得住阵脚,能办成事,有其有利的一面;但如果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不到有力的查处和纠正,不仅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现实中,如果这类村官“苍蝇”不打,时间一长,羽翼一丰,就会质变为群众身边的“老虎”,其危害更直接、更大。因此,必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选拨任用和监督管理。
    用人德为先。在“强人治村”的模式之上,首先应该考量“强人”的德行,只有在村民中有较好口碑的人,才有资格担任两委一职,否则仅仅是凭着某人能力强、会搞关系,而不考虑群众利益,将这种人放在村干部的位置上,就是对村民的不负责任。
    用权受约束。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的发生。必须要对村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他们时刻置于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
    村务要公开。当前,村务假公开、半公开带来了村民与干部之间的相互不信任,甚至对立。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就是要把村务公开、村财民管乡指导、财务集中核算、民主理财、民主决策等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违纪必严惩。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对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违纪违法干部“零容忍”,坚决依纪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