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驾肇事逃逸致1死1伤 交警15小时破案

13.08.2017  17:26

  12日下午,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办案民警抓获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卢某,得到消息后,记者第一时间赶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记者在审讯室中看到了犯罪嫌疑人卢某,“当晚我喝了些酒,以为路上不会有人,视线也不太好。”卢某表示:“撞人后感觉很害怕,就跑了,现在很后悔,也没用了。

  据办案民警介绍,警方接到事故目击者报警,称在合肥路361站点东行300米处附近看到一辆五菱宏光面包车撞人后逃逸。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肇事现场,到达现场时,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只剩下死者、肇事车辆撞击后留下的玻璃碎片、后视镜的外壳以及一摊血迹。

  针对事发情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随即成立3个小组分头行动。其中一组进行现场勘查,另外一组民警到医院查看伤者伤情,核实死者身份,第三组根据车辆行进和逃跑方向调取监控,查找视频资料。“在肇事车辆逃跑方向不远处,刚好有治安探头,通过调取监控进行筛选和比对,确定了肇事车辆和车辆的所属单位,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和信息。”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迫于压力,嫌疑人卢某主动来到交警大队投案。从发案到查获肇事车辆和车辆驾驶员一共用了15小时。

  据了解,嫌疑人卢某今年28岁,是某单位的司机。此次事故的受害者是附近施工的工人,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正在医院救治。在审讯现场,卢某回忆称事发时他并不知道撞了人,也没有想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表示,“开车前我喝了一杯半白酒和一些啤酒,喝完酒我在合肥路东行300米处361站点附近,从单位开车去往长青公路。由于晚上路面较黑,并没有看到有人,突然感觉车辆撞上了什么东西,我没敢停留直接开车回了单位车库。

  警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对犯罪嫌疑人先行进行拘留,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由于驾车前的饮酒行为属于嫌疑人自述,暂时不能确定是酒后驾车,警方还将作进一步调查取证,最终定罪。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事故科科长张建军提醒广大驾驶员,“危险驾驶、酒后驾车等行为往往会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恶劣的后果。希望广大驾驶员杜绝以上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切勿逃逸,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长春晚报记者 梁闯)

我市交警部门夜查 意外查获盗窃电瓶车辆
  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6日凌晨,交通警察支队
长春莲花山交警大队扎实开展酒驾专项整治
  为加强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莲花山交警大队辖区道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