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男孩被车撞后 肇事者5年未露面赔偿

17.02.2016  08:38

   城市晚报讯 每过一年,长春市民刘先生都十分恼火,因为在5年前,距离中考还有十多天的日子里,儿子在博学路被一辆货车撞伤了,此后,为了追讨儿子赔偿金的事情,他一直在奔走着。然而事情过去5年了,经开区法院都下了判决,可肇事者李景莉始终没露面谈赔偿的事。

  刘先生说,这些年他一直在找李景莉,可始终没有找到。刘先生拿出一张长春交警支队净月旅游开发区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写着:2010年6月10日7点05分,交通事故地点:博学路。当时李景莉驾驶吉ABM419轻型普通货车,沿博学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吉林财经大学门前时,遇刘同学由南向北横过车行道,吉ABM419号车右侧后视镜与刘同学接触,造成刘同学受伤及车辆受损。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中作了阐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证明吉ABM419号轻型普通货车制动系统不合格。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事情发生后,刘先生的儿子腿部做了两次手术,一共花费9万多元钱。当时考虑到儿子要中考了,担心在病房里患者太多影响儿子复习,才把儿子安排到单间,费用上稍微有点高,肇事者李景莉不认可,此后就再也没有主动说过赔偿的事。

  2012年,为了讨要赔偿,刘先生将肇事者李景莉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判决李景莉支付9万多元的医药费,对于这笔费用,李景莉不认可,此后为了逃避赔偿,他就一直不露面。

  为了找到李景莉,刘先生多次到其母亲家中寻找,但其母亲表示,李景莉已经很久没回家。刘先生不知道肇事者李景莉的住处,手机号码也无法打通,所以赔偿的事情一直也找不到人。

  刘先生表示,如果李景莉真的没钱,可以心平气和地谈一谈,也可以酌情少拿一些赔偿金,这都是人之常理,毕竟孩子被你的车撞了,只希望把应承担的医药费支付一下。

  城市晚报记者 王秋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