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联合查毒协作机制 全面加强寄递安全管理

15.11.2017  02:5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寄递物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近日,辽源市邮政管理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辽源市公安局、辽源市邮政管理局联合查毒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市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 

  《协作机制》从加强联合查毒工作组织领导层面,成立了联合查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邮政、快递企业联合查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导工作。 

  在职责分工方面,《协作机制》明确,公安部门要对寄递企业、员工识毒、防毒意识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一线人员对毒品的甄别能力,打牢查毒工作基础;要对寄递企业举报的线索立即布控或组织临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员或企业适当奖励。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按照“谁收寄、谁安检、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认真填写寄递详情单,确保所寄物品符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全市寄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督促寄递企业积极支持、配合、参与公安毒品缉查行动和案件侦破工作,提供案件线索和寄递服务信息。 

  《协作机制》要求,邮政、快递企业企业员工在收件时发现可疑邮件、快件,要讲究工作方法,可先行收下,填单收费,然后交回公司,由公司上报监管部门,情况紧急时直接向公安机关报告。如需要延时运输的货物由公安机关向邮政、快递企业公司通报。 

  下一步,辽源局将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做好三项制度落实,对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的物品、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或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并联合市公安局对寄递工作开展抽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查毒联动协作、合力打击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全市寄递安全管理工作有力开展、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