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现单位公积金缴存存在违法行为 可举报

12.08.2016  19:21

  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出台了促进住房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措施。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稽查处处长韩进、归集稽查处孙勃、提取处董欣卓、贷款经办中心商品房一科科长赵飞做客民生直播间,为大家介绍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变化。

  今年我市公积金政策有一项较大调整,即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律调整到12%以下。同时,对经营有困难的企业,提供减缓缴公积金申请服务。申请阶段性缓交或者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公司主要指在经营上出现严重亏损或者经营比较困难,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这样,允许其申请半年或一年的阶段性公积金缓缴。

  此外,如果职工发现单位在公积金缴存方面存在着违法行为,职工可以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或直接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稽查处电话89216931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