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辉:要让群众受益,更要让群众满意

10.01.2017  19:06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做了大量工作,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越来越大。应该说,从总体来看,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是满意的。但不和谐的音符依然存在,群众上访事件经常发生,有的矛盾还相当尖锐。那么,为什么我们为老百姓干好事,办实事,想方设法让群众受益却得不到他们的完全认可,甚至引起强烈不满呢?这个问题原因很多,情况各有不同。现择其要者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切实了解情况,看群众是否真正受益了。

  有时候,我们要为群众办一件好事,做一项决策,心里想得像一朵花,可具体操作起来,却与预想的情况渐行渐远,最后完全走了样,甚至起了反作用,老百姓怨声载道。这时,你就是把心“”出来也没有用。老百姓只认结果,不看你的初衷。比如,有的地方建经济适用房,用心是好的,是想为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可是最后得到照顾的却不全是困难群体,还有开宝马车的人。你让老百姓怎么满意?

  这种“政策异化”的现象,领导干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不要以为出台一条好政策就完事大吉了。政策好比鞋子,穿得久了,鞋帮会出洞,鞋跟会磨偏,需要钉鞋掌,需要及时修补和纠偏。如果我们脱离实际,不及时了解下情,任凭“变形”的政策伤害群众利益,那么群众对我们的意见就会越来越大。更可怕的是,如果这时我们还沉迷于做好事的“自我陶醉”之中,那么就会离群众越来越远,矛盾和冲突就无法避免。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经常深入群众,切实了解下情,看看你的政策“异化”没有?“变质”没有?群众真正受益了没有?这是每一个领导干部必须时时修炼的“基本功”。

  有时候,我们心里想着做好事,想让群众受益,可是群众却不买账,甚至有抵触情绪。这是为什么呢?遇有这种情况,肯定是因为我们脱离实际,没有和群众想到一起去。比如,甲事关乎群众的切身之痛,而乙事则无关痛痒、可有可无。这时,我们就应该下大力气把甲事做好。如果我们弃甲事不顾,一门心思做乙事,而且还要做得尽善尽美。那么群众就难免会有反感。归根到底,这也是实事求是的问题。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要从实际出发,做好事也不例外。否则,虽然是一片好心,但未必有“好报”。

  比如前些年有的地方为了搞新农村建设,集中为农民盖了二层小楼,很漂亮、很气派。楼盖完了,农民却坚决不上去。他们说,我人是上去了,可是院子没了,我的鸡鸭鹅狗怎么办?总不能把猪圈搬到二楼吧?还有,农用车放哪儿?在楼下丢了怎么办?最后,盖好的楼在那儿闲着,喝西北风。像这类脱离群众生活实际的所谓“好事”,群众是不会“领情”的。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