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美容美发美甲单位使用药品情况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11.04.2016  15:29

按照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医疗整形美容机构、美容美发美甲单位使用药品情况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长春市食药监局绿园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人员、行动时间等内容。3月27日起,相关科室在辖区进行逐户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场所是否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重点检查违法使用肉毒素、水光针、玻尿酸等行为。

截止4月8日,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计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车辆12台次,检查美容院、美发店、美甲店共计95户,没有发现使用肉毒素、水光针、玻尿酸的现象。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讲解,并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此次检查,发现2家美容院没有建立进货台账,已经分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整改,并对其中1家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美容院进行立案调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