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成职业打假沃土:被告商家万元补偿求撤诉

10.03.2015  16:18

网购买到伪劣商品,除了要求商家退货,你懂得以“假一赔十”要求商品赔偿吗?普通消费者往往因维权成本过高而忍气吞声。但是,当网购遇上职业打假人,不法商家就会叫苦连天了。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记者从广州市从化法院获悉,自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以来,该法院受理了大批职业打假案件,职业打假越来越火,从侧面反映了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

 

现 象 从实体店转战购物网站

 

职业打假人,这是一个颇受争议的职业群体。他们擅长打维权官司,以“买假打假”方式向商家索赔为生。有人支持他们,但一些商家对他们恨之入骨,认为他们不是真正的消费者,而是游走法律边缘的“找茬”专业户,变相勒索。

 

从“国内打假第一人”王海开始,职业打假人的诉讼动机虽饱受争议,然而最近几年随着法律的完善,特别是2014年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越来越多法律人士认为职业打假人属于消费者的范畴。这也催生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

 

于是,随着网购渠道成为商品零售市场中的极为重要的渠道,职业打假人的打假阵地逐渐转移,把专盯大型超市和药店等实体店的目光,转移到购物网站上。

 

广州市从化法院向记者透露,自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以来,该法院受理了大批职业打假案件。同时,法院发现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在该法院审理的同类案件中,除了在审案件,其余案件的原告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撤诉。

 

在经办法官与原告的多次接触中了解到,类似案件中,被告商家会在庭外给原告8000—10000元不等的补偿来私下和解,请求原告撤诉。低投入,高回报,职业打假越来越火。

 

症 结 三个案例踢爆网购打假套路

 

职业打假人都会针对产品或商家的哪些问题而索赔呢?由于涉案产品的缺陷不太显著,因而能在网络市场流通。职业打假人盯住的产品缺陷,正是普通消费者在网购中很容易忽略的检验环节。

 

通过法院提供的以下三个小案例,可以窥见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套路”。

 

问题1:商品信息标注不全 打假套路:核查厂址等信息

 

从去年至今,职业打假人戚某是从化法院11件涉及网购维权案件的原告。去年他在天猫商城的某店购买了《三草茶》一瓶,收到商品后发现产品包装上生产厂家为亳州市万花草保健品有限公司,但未发现其生产厂家地址。

 

戚某认为涉案产品存在诸多疑问,遂向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函举报,后从官方答复得知亳州市万花草保健品有限公司并未生产过所谓的《三草茶》,同时亳州市万花草保健品有限公司发出《情况说明》称其并未生产过该类产品。

 

2014年4月,戚某以售卖假货为由向从化法院起诉。最后,被告以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提出私了,戚某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