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网约车被撞对方全责 停运损失由谁承担引争议

03.12.2020  11:23

  高效便利的网约车成为越来越多市民出行的首选,同时也促进了网约车业务的发展,道路上的网约车越来越多,但网约车一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其间产生的停运损失是否应予赔偿?应该由谁赔偿?

  11月29日,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和苏州南街交会处,市民王在路上驾驶汽车行驶时与夏某驾驶的网约车发生碰撞,后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夏某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夏某将网约车送到他自己指定的地点进行修理,因王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偿夏某修理费等损失,但是夏某认为他开的是网约车,责任方应该赔付他修车这段时间的停运费,但是他询问了处理此次事故的理赔员,理赔员表示,保险公司不承担此项赔偿。王某承认应该赔付停运费,但是应该由谁赔付却产生了分歧。

  理赔员认为,虽然责任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但停运损失费属于间接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理赔员说:“车辆停运损失是指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后造成的损失。如果被侵权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经营活动,在车辆修复期间,被侵权人无法运输经营,由此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亦是车辆停运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交强险是不负责的,而且在商业险中也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夏某觉得,这辆车相当于他的“饭碗”,修车意味着他的工作也被耽误了,他认为对方应该赔付误工费。夏某说:“我的车是今年10月份刚提的新车,挂靠在平台跑网约车才一个多月,因为这次事故造成至少停运3天~5天,我是符合规定的网约车,也有营运证,也能提供我每天收入的流水清单,预估每天收入是500元左右,责任方的意思是可以给我这笔停运损失,不过他说问过保险公司可以承担这笔费用,但理赔员的意思是保险公司不应该负责停运损失的赔偿。

  王某说:“我承认应该赔付给他误工费,但是我觉得这部分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而且在事故发生后咨询了所投保公司的工作人员,我的保单是否涵盖这一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我的保单保的是全险,保险公司是可以承担这笔费用的。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我们是可以承担这笔费用的,但是需要夏某同时起诉王某和我们,这样的话才能获得停运费的赔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也需要看对方是否有营运许可证,是否是正规的网约车,还需要提供近一段时间的收入流水,满足这些条件,他们进行核算,才能告知。

  交通事故中,营运车辆因维修而误工,这笔费用该由谁支付?协商不一致该怎么办?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达江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杭,他认为,作为受损方的夏某与肇事方的王某和保险公司就误工费到底由谁承担赔付责任产生了分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夏某如果要维护自身的权益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夏某可以将保险公司及王某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和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不足部分或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王某承担。夏某要证明误工损失是由交通事故造成及误工费用计算的证明,还需要就自己是正规的营运车辆举证证明。如果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范围内,由其提供证据证明。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王禹兮 实习生:李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