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男子在网上找兼职 充值话费刷信誉被骗

04.06.2015  20:23

长春市民孙先生通过QQ,找了一个网上刷信誉的兼职,对方首先给孙先生发来一个某通讯公司官方网站的链接,并给发来了一个账号和密码,对方要求孙先生登陆了网站,并支付了198元,购买了一张两百元的(电信)充值卡。几分钟后,198元钱就返回到了孙先生的银行卡里,并且还多了十元钱的报酬。

 

之后,对方也是要求孙先生继续完成任务,任务内容是:打开对方发来的某通讯公司的链接,并购买6张五百元钱的(电信)充值卡,每张花费495元,之后孙先生就可以得到每笔30元,共计90元的报酬。之后,孙先生就付了款,但是对方却表示,他还得继续做任务。而且对方还说,任务做完,本金和报酬将一并支付。

 

之后,对方就发来了下一个任务,也购买6张五百元钱的(电信)充值卡,每张花费495元,但孙先生还是留了个心眼,因为他觉得,就算被骗,充值卡已经购买了,他大不了就冲到自己的手机号里,自己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可是当把充值卡试图给自己手机充值时,却显示充值卡已过期,货已经被使用。

 

这时候,孙先生心里就有些犯嘀咕了,自己是不是被骗了?然而这时,对方依然要求他继续完成任务,任务内容是购买20张五百元钱的(电信)充值卡,孙先生购买了两笔之后,就再也没继续购买了,因为他认为,自己应该是被骗了。

 

孙先生第一次花了198元购买了两百元充值卡,第二次第三次都是2970元,第四次990元。算起来,孙先生前前后后花了7326元,只赚了10元钱。那么,在通讯公司网站上充值,是否涉及刷信誉呢?

 

随后记者拨通了某通讯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网上充值消费都是他们自己的平台独立完成,不会将该项业务转让给其它平台,对于充值刷信誉这件事,目前还没有接到投诉。可能有人利用该通讯公司的网站,让别人购买充值卡,之后迅速进行充值得已套现。

 

对此,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表示,刷信誉这个行为本身属于违规操作,而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某些人想用这种方式挣钱的心理,进行诈骗,如果孙先生认为自己被骗了,可以保留双方聊天记录和交易记录,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有可能涉嫌诈骗罪,诈骗罪起刑点是3000元,如果达到3000元的数额,建议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与此同时,宗律师也提醒,做兼职最好找一些正规的网站,核实对方详细的身份信息,并且按照兼职惯例来讲,兼职者不应该向对方支付钱,毕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