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标准化提速

14.12.2015  12:02
 
 
 
 
 

  

  在新版《绿色建筑标准评价》正式实施大半年后,《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博览建筑评价标准》目前也已进入报批阶段,有望年内实施。而在北京、重庆等地,有关绿色建筑的施工验收规范正在紧锣密鼓的编制当中,意在从竣工阶段管控绿色建筑设计的落实。

  “不管是国家还是地方层面,有关绿色建筑相关的标准都在不断完善中,未来的标准管理体系将覆盖绿色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保障绿色建筑效益的实现。”作为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主编单位之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设计院的副总建筑师曾宇表示,未来的绿色建筑发展将更加注重实效性、多元化和融合性。

  新旧之变

  自年初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以来,已有将近9个月的时间,新标准的推进和市场反应如何呢?“相比起2006版的老标准,新标准在调整后整体难度略有提高,其中一星和二星难度变化不大,而三星绿色建筑的要求则较以往提高不少。目的是尽量让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数量呈金字塔型分布。”曾宇表示,这种设定也是希望市场在申报绿色建筑标识时能够更加理性客观。

  “不要一说做绿色建筑都要三星,其实很多时候花这么多成本和代价完全没有必要。我们更希望一星成为普遍要求,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再做二星,而那些先锋或示范类项目才需要考虑申报三星。

  此次新版标准有四大主要变化,一是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二是调整评价方法,对各评价指标评分,并以总得分率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旧版标准中的一般项改为评分项,取消优选项。三是在“四节一环保 运行管理”的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四是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创新和提高。

  新变化常带来新问题,新标准也不例外。特别是新版标准规定,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该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即只要条文有所涉及,该建筑就参评并确定得分。而如果评价项目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则需按这两种功能分别评价后再取平均值。

  “按照此规定,即便一个20万平方米的综合体项目,19万平方米都是公建,只有1万平方米是住宅,要参评的话还是采用平均值的方式来确定分值,未免缺乏针对性。”一些企业认为。对此该标准主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林海燕回应,因为建筑的情况多样,各类指标下的评价条文不可能适用于所有的建筑,只能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蓝海显现

  最新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绿色建筑依然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国共评出3194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同比去年数量翻番,总建筑面积则达到3.6亿平方米。其中设计标识项目3009项,占总数的94.2%,建筑面积为3.4亿平方米;运行标识项目185项,占总数的5.8%,建筑面积为2194.8万平方米。

  尽管目前我国设计标识占了绝大多数,但在曾宇看来,未来运行标识肯定会越来越多。“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制定的相关政策都将和运行标识挂钩。只有你向政府证明你承诺的都做到了,政府才有可能给你足额的奖励。”她以正在编制的《北京市绿色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为例,由于北京要求新建建筑基本都要达到一星级标准,如何确保大面积的“绿色承诺”落实就成了首要任务,对此,施工和运营阶段审查管理必不可少。

  并且,随着绿色建筑逐渐向规模化和深水区发展,既有建筑的“绿化”和生态城区的蓝海已经显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年内即将实施,目前北京、天津、济南等城市已经展开试点工作。而《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也正在编制中,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提出‘低碳生态城’建设目标的城市已达到28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