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加强现场制售食品监管

06.09.2016  19:17

      为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的安全监督,长春市食药监局绿园分局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审批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科、监管所联合对绿园区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对经营许可进行规范。统一对现场制售食品的业户进行清理,按照《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许可标准、条件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明确现场制售的范围、品种。二是规范现场制售食品者的经营行为。通过检查督促,要求经营者按要求公示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的名称、保持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加强现场制售的卫生管理;使用合格的包装容器;合理贮存食品;严格食品原料采购,按标准使用合格的添加剂等。力争通过专项整治,有效强化现场制售环节食品安全,有效防范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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