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卫士”评选开始 热心消费维权者可参与

15.02.2017  17:39

  2月14日,记者从我市工商部门了解到,为深入发掘社会各界消费维权人物的优秀事迹,大力宣传最基层、最受认同的维权人物典型,传播消费维权正能量,市消费者协会从即日起至3月15日,开展2016年度“3·15维权卫士”评选活动。

  据介绍,本次评选范围中的候选对象为个人。既可以是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消协组织的专职维权人士,也可以是诚信经营、全心服务消费者的企业人士,还可以是党政机关、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工作人员,以及各媒体记者、医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在校大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

  评选条件是热心消费维权事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做出积极努力和贡献的个人。维权事迹要具有开拓性,在维权工作中具有创新借鉴意义;维权事迹具有公益性,热心消费维权事业,长期参与消费维权工作,长期为消费维权服务,取得显著成效;维权事迹具有推动力,自我维权或帮助他人维权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评选活动采取个人自荐、单位和社会推荐的方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照“宣传推荐—预审筛选—微信评选—评委会评定—公示—宣传表彰”的程序进行。届时,市消费者协会将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 “3·15维权卫士”和 “3·15维权卫士提名”进行表彰,并在媒体进行公示。

  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人员,现在起就可以从网上下载候选人推荐表,进行报名。报名地址: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62522989。    (记者/丛玉杰  实习生/王之风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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