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车送维修店保养 店主为讨债将车辆扣下

02.08.2015  11:25

  刘女士的车一直在卫星路一个熟人的店里保养维修,7月3日,身在外地的刘女士让司机去取车,被告知,如不偿还之前欠下的20万元左右的修车费,车辆不能取走。7月31日,刘女士反映,大概有4万元是自己车辆的维修费用,其余的钱都是前夫和儿子欠下的,和她无关,不该由她偿还。一方扣车,一方不认可交钱,双方已僵持20多天。

   车送熟人店里保养被扣

  7月初,刘女士的白色路虎车送到位于卫星路的一家汽修店保养,这家店的老板和她很熟,她的车之前也在这里维修过。7月3日是取车的日子,身在外地的刘女士通知司机先去取车,保养费用她回来再给。“司机给我打电话,汽修店说不给钱不让取车。”刘女士说,此次保养费用大概11000元,司机带着钱去取车,对方还是不让取,理由是要把之前欠的20万元左右的维修费交齐才能取车。

  “本来是非常熟悉的朋友,一直在他家修车,我根本不欠他那么多的修车钱,这种扣车的方式我不能接受。”刘女士说,她和汽修店的老板王先生沟通过,对方表示,她只有还清这几年所有的维修费用才能让她取车。

   17万元维修费是其前夫所欠

  “我的车维修费根本没那么多,有17万元不是我欠的,我只能出我自己车的维修费。”说起欠下的20万元维修费,刘女士说,其中有17万元是她前夫和两个儿子欠下的。她和前夫离婚20多年了,因离婚证丢失,2004年重新补的离婚证。她前夫和儿子2012年就服刑了,刑期还有多年,当时经营的煤矿也由当地政府接管,那些车是经营煤矿时为煤矿服务的,要钱也该向煤矿要。

  “他们经营煤矿时,有上百台车,都在这家汽修店维修,汽修店的老板和我儿子关系非常好,大家都很熟悉,一直在他店里维修。”刘女士说,她和前夫离婚时,两个儿子都由前夫抚养,2006年她前夫开始经营煤矿生意。这台路虎车是2010年买的,在她名下。

   为追债汽修店扣车

  1日上午,记者与该汽修店老板王先生取得联系,对于扣车一事,王先生称,扣车是为讨债,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他扣车,他也会起诉向对方讨要维修费。

  “非常熟,多年的老关系了,其中有17万元是3年前他家其他车辆维修欠下的,在他家出事前,正打算给我结维修费,还没结,他们就出事了。”王先生说,自己和刘女士的儿子关系很好,他家车非常多,没少关照自己的生意。出事后,王先生去煤矿要维修费,却被告知这些车不在煤矿的名下,煤矿不能出维修费,只能找当事人要。为讨要维修费,王先生请了律师,要了三年都没有头绪。

  “之前她的车在这儿维修也有几次没给钱,加上这次有4万元左右。”王先生说,这次之所以扣车,是因他和刘女士因一些纠纷导致矛盾激化。路虎车保养完了,为了车不被开走,他让工人把车吊起来,卸下了车轮。事已至此,王先生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的目的只想讨要维修费。

   双方僵持未达成一致意见

  汽修店坚持刘女士交20万元维修费才能取车,刘女士一方不肯妥协,双方僵持了20多天。昨日下午,刘女士的弟弟刘先生再次到东岭南街派出所报警。

  “欠钱可以起诉,如果法院判决20万元都让我姐给,那一定给。但是汽修店没有权利私扣我们的车,这属于个人财产。”昨日16时许,刘先生还在派出所接受调解,对此事的处理还没达成一致。

  “如果刘女士确已离婚,前夫的债务和她没有关系。”吉林铭英律师事务所张新峰律师表示,汽修店扣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想追讨拖欠的维修费,可以到法院起诉相关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不能随意处置别人的私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