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车给无证妻子练手 妻子被交警罚款拘留

20.11.2015  11:35

11月18日8时30分许, 吉林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延吉大队民警刘向南、徐忠波在延吉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台牌号为吉HW8***小型轿车,驾驶员在驶入高速公路后停车交换驾驶员。

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检查,驾驶员金某和权某对交换驾驶员的行为予以否认。于是,民警将二人带回大队并调取指挥作战室监控录像。在证据面前,二人承认了违法事实的经过,金某和权某为夫妻关系,金某的丈夫权某准备去延吉市参加驾驶证资格考试,于是,二人抱着侥幸心理,金某将机动车交给权某驾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金某交未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权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新文化报(刘长宇 通讯员 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