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过期食品 通榆县一食品批发点被查

23.03.2016  16:46

“3.15”打假维权活动正在进行,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加大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打击违法行为。3月14日,省食品稽查总队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电视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举查获位于吉林省通榆县长白路一处,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经销点。

近期,省食品稽查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白城市通榆县长白路一处食品经销点,将已销售的超保质期的食品回收,对食品原生产日期进行涂改、重新标注,再次进行销售,该行为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总队领导对举报线索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制定行动方案。

3月14日,在经销点库房内的一间黑暗屋子里,一瓶无任何标识的瓶子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执法人员利用棉签蘸取少许,很容易将产品的生产日期擦除干净,经对神秘“化学试剂”辨别和实验,初步怀疑该试剂就是食品生产日期涂改液。在办公房间内发现“电动油墨移印机”、“手持打码器”和“手压封口机”各一台,以及重新标注生产日期的不同食品。经对相关负责人调查询问,该负责人承认其经销点将已销售的超保质期的食品回收,利用“化学试剂”对食品原生产日期进行擦除,用打码设备进行重新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再次销售。该经销点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且该《食品流通许可证》已超有效期限。上述行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食品、工具设备进行了查封,共查封产品300多箱、3台设备,并责令该经销点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同时对已销售过期食品召回。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省食品稽查总队将进一步加大打假范围和密度,积极动员宣传和举报工作,强化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那些“无证经营、制假、造假”要予以严惩重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捍卫百姓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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