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只为遇见更好的自己

12.10.2017  03:21
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梁宇菲
  •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薛淼
  •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连柏健
  • 省法院监察室副主任陈数
  •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吴科春
  • 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翼博
  • 省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徐冠
  • 省法院技术处副处长任拔
  • 省法院行政处副处长杨文华
  •   9月2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工作锻炼和下派干部交流挂职座谈会召开,选派到信访、立案部门工作锻炼的新任副处长级领导干部和新入额法官,以及下派到中、基层法院挂职锻炼的处科级干部和法官助理参加座谈会并做了交流发言,他们表示通过到信访、立案部门进行工作锻炼和中基层法院交流挂职,在实践锻炼中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获得了成长,领导能力、业务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省法院党组和寇昉院长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将选派干部到信访、立案部门进行工作锻炼作为组织培养锻炼干部的一个重要途径,为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平台,让干部成长经过必要的台阶、梯进式的历练和培养。

      众所周知,法院信访、立案部门与群众及社会各界联系密切,业务覆盖面广、急事难事多,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重要场所,也是法院了解民意、服务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对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工作作风、群众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着较高要求。

      省法院要求新任职干部首先到信访、立案部门轮岗锻炼,目的就是让新任职干部深入到群众中去,通过面对面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参与复杂疑难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不断增强群众观念、责任意识,掌握更多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切实提高处理复杂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和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以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半年的信访、立案工作岗位锻炼带给这些来自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年轻干部的收获不一而足,却也有着共同的体会:通过轮岗锻炼,既增强了大局意识,又拓宽了视野和思路,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在政策理论水平、组织领导能力、统筹谋划工作等方面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繁复且高强度的信访、立案接待工作为这些年轻干部的成长注入了一剂强心剂,非亲历者难以体知。对他们而言,这不仅是一次业务锤炼和提高的机会,更是一场对自身职业认知的全新体悟与升华。本文整理了部分同志的体会和感悟,分享给读者。

      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梁宇菲: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职业都有其特点,藏匿其间的隐痛和艰辛,唯有自己从事后才能深切地体会。以往对信访工作的了解仅限于书面材料等表面层次,通过这次工作交流,直面并参与信访工作,深刻地体会到在信访工作中,仅仅依靠并具有法律知识是不够的,要想真正把工作做好,法律智慧、语言艺术、群众工作能力等各种实践能力还需要不断提高。要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把信访接待作为窥视民情的窗口,把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把依法作为总原则,变被动为主动,通过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对反映的问题符合法律应当解决的不折不扣的解决,错了的虚怀若谷的纠正,不符合法律不应当解决的,斩钉截铁予以驳回。人生有那么多遇见,遇见事,遇到人。几个月的信访工作经历,充实了自己、端正了自己。充实是因为信访业务让自己能力有所提升,端正是因为领导与同事们的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精神为我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充实和端正是为了更好地了解群众疾苦,增强群众意识,以他们的苦为苦,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薛淼:

      在信访局锻炼之前,对于信访工作只是通过零星的办理无理访甄别案件和接待与自己业务部门有关的上访人,对信访工作及在信访部门工作的同事们的工作环境感受不深。通过几个月的亲身体验,真心体会到信访工作的责任之重、信访部门的压力之大、信访部门同事的工作之苦。信访部门的同事,不但要精通法律,能够向信访人释法明理,还要精通人情,了解群众,用群众的语言和思维方式同当事人交流。不但要心胸豁达,能够平和的对待一些信访人故意的刺激挑唆和无理的责难,还要长时间的撇下父母妻儿,独自在外奔波。将心比心,和从事信访工作的同事的环境相比,我更加留恋秩序井然的审判台,更加珍惜每天能够按时上下班和家人团聚的生活。同时,也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在审判工作中,应当严把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将信访风险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信访苗头,避免将当事人变成信访人。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连柏健:

      “知政失者在草野,知屋漏者在宇下”。部分信访人对案件的反应最能反映法院处理案件的得失,信访突出问题往往就是法院对审判案件工作的着力点。五个月的信访工作锻炼带给我的反思应有,但更在进取。这几个月既是对自己多年办理案件乃至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反思,又是对自己未来法院工作的一个新的开始。反思于自己对多年来处理案件是否得当,是否可能埋下信访的种子,在接待、了解、深入到信访工作的每一天中都在回顾自己所办理的案件是否会出现信访人所反应的种种情况,此情此景历历在目,故而内心更加珍视在信访局锻炼的这几个月。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的自己应是一个新的开始,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在带领合议庭审判案中,不仅仅要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更应对社会的稳定、和谐负责,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讲求法律效果,更应保证其社会效果,全合议庭审判案件时更应对当事人所表达的诉求尽其职、尽其责。要做到合议庭所审案件无信访案件,让每个当事人都能实现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实现得了的公正。

      省法院监察室副主任陈数:

      在立案窗口工作的五个月时间里,紧张忙碌而又充实丰富,我在思想和工作方面有非常多的收获。我长期在监察室工作,适应监察室环境、熟悉监察工作以后就进入了所谓的“舒适区”,工作思维已经形成定势,仅仅能从监督角度认识法院工作,这样必然带来视野狭窄和认识偏差。轮岗锻炼让我扩充了视野和眼界,激发了工作的热情,提升了工作格局和精神状态,也增强了敢于担当的勇气。工作锻炼时间只有五个月,但我没有临时思想、不做短期安排,从基础学起来、做起来。后来逐渐形成了自觉的动力,自觉的转换角色,自觉的思考如何将立案审查工作做得更好。这时,我的眼界、方法、思考问题的路径都有了新的变化,对法院工作的认识也有了提升和深化。在立案一庭工作期间积累的一些好办法、学到的好经验再带回到监察室工作中,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一定能够推动和促进监察工作,能够更好的与党组决定同频共振、形成共识。

      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吴科春:

      在信访局交流锻炼这段时间,我切实感受到了信访工作的艰辛。理性地分析,从信访的类型和成因看,要减少信访数量仅靠认真办理信访案件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针对信访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寻找对策。我认为既要注重信访稳控,更要提升审判质效;既要担当纠错,又要加强宗旨意识。在法制社会里,法院判决应该是社会纠纷和争议最为权威的结论,是现代社会解决纠纷和争议的最后手段,是人们寻求安定性与稳定预期的最佳途径。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是通过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实现其对社会生活的终局性干预,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来解决、处置社会纠纷。现在信访制度陷入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司法权威未真正的树立。法庭是定纷止争的场所,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给老百姓最后一个讲理的地方。但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力度逐渐加大,特别是人民法院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排除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的公平正义,这些举措都将使人民群众明白每一个法律程序,打明明白白的官司。

      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翼博:

      在立案窗口锻炼近半年的时间,使我切身感受到窗口工作的责任重大,接待人员的坚守与辛劳。作为一名行政审判干部,在过去的审判工作中,更多的是注重审理裁判中间这一环节,对前期的立案以及后续的申诉信访环节,没有直观感受,认识不深。与当事人接触也只限于案件听证、开庭,坐堂办案,不接地气。而立案窗口工作,一是业务覆盖面广,需要熟悉掌握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法律专业知识;二是承担的职责多,窗口接待人员除了正常的立案审查职能以外,还承担着查询咨询、接待来访、判后释明及息诉息访等繁复的职能;三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能够直接感受到人民群众所盼、所急、所忧。立案窗口给我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让我从新的视角认识法院工作,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欠缺。通过学习了解和亲身体会,我既然开阔了眼界,也在自己的业务能力上得到进一步提升。我要把这次锻炼学到的好经验、好方法应用到今后的工作当中去。

      省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徐冠:

      以前一直在办公室做服务工作,这次到同是做服务工作的信访窗口锻炼,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发生了巨大变化,之前的工作,沟通是必不可少的,却很顺畅,到了信访窗口,服务对象变成了上访人,沟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有的信访人到了窗口就不停地说,听得你一头雾水,这时就需要你从繁乱且没有条理的语言中找出上访人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核心意思,并有针对性地引导,否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容易形成僵局。还有些上访群众明知自己的案件在程序中,或者已经没有救济途径,到法院来就是为了表达某种情绪,根据老同事传授的经验,遇到这样的上访人一定要让他充分表达,情绪宣泄了,问题就解决一半了,我们就是要做好‘出气筒’。面对不同的上访人,说话技巧是不同的,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转换角色,有时要像老朋友一样拉家常,有时要严格地运用程序性语言,有时还要通过自己的方式转移上访人的关注点……短时间内做出准确的判断,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策略,对综合素质的要求是很高的。

      省法院技术处副处长任拔:

      通过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我体会到,涉诉信访工作不仅是司法业务工作,更是一项典型的群众工作,首先要司法行为规范、司法礼仪文明,以诚心、耐心和热心拉近同人民群众的距离,赢得上访人的理解和配合,然后才能研究和梳理上访人的诉求和所反映的案件问题,继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解决这些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没有一定之规,要分类别、视情况采取多种方法予以化解。对于在司法程序内能够得到进一步解决的案件,要引导上访人依法启动诉讼程序或检察监督程序;对于因案件错误、瑕疵引起的上访人有理或部分有理的案件,要坚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错补瑕;对于因政府行政行为或政策性原因引起的,或者法院单凭自身力量难以有效解决的信访案件,要分清主体责任,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在处理信访问题时,首先要充分掌握案情,准确评价案件裁判结果,进而要正确适用法律和政策,灵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从实质上推动问题解决。

      省法院行政处副处长杨文华:

      在信访局锻炼的时间虽短,但收获感触很深。要端正对涉诉信访群众的工作态度。群众信访无小事,对信访人来说,是大事、难事。这些事,事事系着人心、民心。办好群众的信访事,就能为法院赢得一片民心,为社会增添一份安宁。我们不能将正常的、依法有序的信访视为不稳定因素,更不能消极地对待群众信访活动。依法、有序的群众信访活动,是党群关系正常的表现。要把信访工作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因为信访活动的发起者是广大人民群众,他们所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要求,都具有自发性和群众性。而看待、处理这些问题,就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为准绳。信访工作要特别讲究方法和策略。要善于举一反三,不能就信访办信访。对带普遍性的、倾向性的问题,要通过办一件信访,解决一片类似问题。衡量信访案件处理质量,主要看能否做到‘三个经得起’。经得起上级审理,经得起群众评说,经得起时间检验。努力达到让群众满意、领导满意、自己满意。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