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肯定我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5.06.2016  20:49

  陈伟根高度评价我市的“两个决议”贯彻落实工作,认为吉林市的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对贯彻实施“两个决议”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松花江网讯  6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根率领调研组来我市,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决议》(下称“两个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铁军、副市长孙宝玉陪同调研。

  陈伟根听取了孙宝玉关于吉林市贯彻实施“六五”普法“两个决议”工作情况的汇报,与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船营区北极街道望云社区、丰满区江南乡建华村实地踏查基层“两个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陈伟根高度评价我市的“两个决议”贯彻落实工作,认为吉林市的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对贯彻实施“两个决议”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六五”普法5年来,吉林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许多工作亮点,成绩可圈可点。

  首先是措施得力,机制完善。吉林市把“六五”普法工作纳入 “十二五”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分别作出《关于开展“法治江城”创建活动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江城创建活动的决议》,并组建了领导机构,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努力在健全领导、监督保障机制上下功夫。

  二是抓住重点,全面创建。吉林市很好地发挥了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市9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区域法治创建工作。在“六五”普法中期,吉林市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城市。

  三是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在“法律六进”方面,各县(市)区都签订了普法依法治理责任状,扎实推进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政治文化建设方面,注重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中,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坚持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心放在基层,大力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四个一”建设,突出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城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陈伟根还就下一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要求。  (江城日报记者/周俊山 编辑/李波)

版权声明: 松花江网是江城报业在互联网上授权发布松花江网、《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新闻的唯一合法媒体,欢迎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转载,但务必标明出处“松花江网”和作者姓名;吉林市范围内网站若要转载,必须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如若违反,松花江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能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