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组工干部“组团”下基层 制度化践行“一线工作法”

15.11.2015  21:51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赵乐 通讯员高洪亮)“我们村的党建活动载体是组织部小李帮着设计的。”“我们村今年有了‘民事村办’工作站”……最近,敦化市几名村干部在乡镇党建座谈会上谈到组工干部下基层服务时,一脸的感激。

    据了解,敦化在组织工作中总结“一线工作法”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组工干部在基层一线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要求每名组工干部年内下基层不得少于40个工作日,以制度化推行“一线工作法”,推进组织工作创新发展。

    开展“一线行动”。部内干部以党小组为单位,组成5个“行动小组”,结合年初各项组织工作任务,常态化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组团”服务基层。将干部考察、人才培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进一步拉近干群关系,推动工作落实。

    实施“跟踪问效”。制定《组织工作年度推进表》,将全市组织工作细化为69个小项,每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每月召开一次专题部务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重点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部班子不定期到基层调研、督导工作。

    组织“民意测评”。每半年开展一次组织工作“民意测评”,主要采取“三评三议”(基层干部评价、基层党员评价、基层群众评价,基层党委评议、基层党支部评议、基层群众代表评议)的方式测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集中座谈、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反响以及对组工干部的评价,为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供第一手资料。

    强化“年度考核”。制定《组织工作考核细则》和《组工干部年度考评方案》。对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工作盯得紧、效果好的干部,在部机关通报表扬,并推荐为全市优秀公务员;对深入一线不及时,工作进展不快、起色不大的干部,由分管部领导进行约谈;对深入基层未满40个工作日,且工作推进不力、在基层产生负面影响的,在部机关通报批评,本人向部务会书面说明情况,且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目前,该市42名组工干部已全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