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县(市)区、开发区反馈巡察情况

08.11.2016  07:35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市委6个巡察组对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北大壶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吉林中新食品区、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14个县(市)区、开发区开展了首轮常规巡察。

  松花江网讯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市委6个巡察组对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北大壶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吉林中新食品区、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14个县(市)区、开发区开展了首轮常规巡察。

  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按照政治巡察要求,联系“四个全面”,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各项巡察任务。

  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10月26日至10月28日,14个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召开了巡察反馈会议。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负责同志向被巡察党组织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反馈工作的重要指示、巴音朝鲁同志关于巡视反馈工作的讲话精神和赵静波同志关于巡察反馈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巡察组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会上还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件查处和典型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中发现上述县(市)区、开发区党组织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永吉县:基层党建力量薄弱,逐级借调削弱基层党建现象突出;基层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能力不强,重业务、轻党建,责任担当意识淡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议题不清、决策不准;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延伸不到底,压力传导力度不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不彻底,个别单位接待支出白条入账。

  舒兰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履行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办法不多,个别行政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淡化;纪委同级监督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管理不够规范,个别乡(科)级领导干部“三龄两历”存在问题;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磐石市: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有的以行政会议代替支部会议;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力量薄弱;党委主体责任担当不够,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仅停留在完成规定动作、应付上级检查上;纪委监督责任逐级递减,有的基层纪委只被动地满足上级的工作推动。

  蛟河市: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开展不均衡;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办法不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重点岗位监督管理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个别单位超标准列支招待费,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严格;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桦甸市:基层党组织对履行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纪委监督责任未能充分落实,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压力传导逐级递减,没有形成有力震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相关记录不细不全,缺少决策过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个别单位仍存在公务接待超支、违规发放值班补助问题。

  船营区: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职责措施不多、力度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过多依赖上级的布置和推动;执纪监督存在“抓大放小”的现象,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指导村级换届力度不够,个别村级换届出现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昌邑区: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单位党费清查整改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方法单一,履责不实;基层纪委监督失之于软,主动发现问题较少;“四风”问题仍有发生,个别单位财务管理存在漏洞,个别村干部随意处置村集体资产,“坐收坐支”村集体经济收入。

  龙潭区: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形式化、程式化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次数少;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重结果、轻效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个别单位违规出租办公用房、财务管理不规范。

  丰满区:指导“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不到位,个别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不够;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办法不多;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工作调转的材料不齐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单位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加班费。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精神落得不实,有的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活动开展不经常;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重视不够,传导压力层层递减;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干部在所属企业兼职问题。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理解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轻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坚持不好、质量不高,个别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不够;存在干部在所属企业兼职问题。

  吉林北大壶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仍然存在;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存在以政治学习会代替党小组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现象;存在干部在所属企业兼职问题。

  吉林中新食品区:党工委主体责任抓得不实,“一岗双责”落得不实,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少,指导不到位;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纪工委监督力量不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未能统筹协调党建工作与区域发展建设,有时顾此失彼,“两个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党员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仍然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各巡察组还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了整改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办负责同志对被巡察党组织明确了整改要求: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整改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扎实深入地整改问题。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切实增强整改的社会效果。要坚持督责和问责相结合,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效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反馈的意见问题完全认领。一定严格落实市委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将逐一排查,认真处理,绝不姑息,从严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明确任务、对账销号、定期调度、加强督导,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实效。适时向党员干部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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