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有什么规定?一共有几位?

30.03.2015  09:58

 

答:根据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纳税人识别号。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以业主身份证件为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即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纳税人识别号具有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