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76件处分5248人

29.01.2015  12:53

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76件,结案508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24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8人。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问题790起,处理96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4 人。省纪委分9次对56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全省分143次对648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7次检查发现问题线索594个

今年元旦前夕,我省再次打出“组合拳”,深化“四风”整治任务落实,组成13个暗访组,对各市(州)、县(市、区)、省(中)直各部门、企业、高校进行两轮暗访检查,重点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

2014年,省纪委持续开展7次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594个,查处违纪违规问题8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诫勉谈话107人,通报批评、行政告诫等49人,收缴清退违纪金额192.63万元。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重拳出击,猛打“老虎”,狠拍“苍蝇”,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2014年,省纪委严肃查办了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 员蓝军,通化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田玉林,省农科院原院长、党委书记岳德荣,省司法厅原副厅长赵洪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副厅长崔力夫等多名重要岗 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侵害农民土地权益、贪污截留惠民资金、乱收费乱摊派、国有资产流失等损害民生民利案件1371件,查办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损害患者利益案件160件,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坚持抓早抓小及时谈话提醒

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函询和谈话提醒。2014年,省纪委发函询7件,组织诫勉谈话6人,其中省管干部6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99人,诫勉谈话334人。经过初核,对26名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

此外,我省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把巡视监督的242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全部 纳入巡视范围,巡视由每年2轮增至3轮。2014年,共对29个省直部门、5所省属高校、3家省属国企开展集中巡视和专项巡视,发现并移交了一批问题线 索,推动整改了一批问题。

新增设了2个双派驻机构

2014年,在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情况下,对内设机构再次调整,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占机构总数近70%,执纪监督人员力量占编制总 数近60%;大力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04个减少至13个,清理比例87.5%。市级纪委相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监督执纪力量得到增强;参与的议 事协调机构从1062个减少到143个,清理比例86.5%。

2014年以来,在原有29个双派驻机构基础上,又新增设了2个双派驻机构,为15个双派驻机构、2个单派驻机构、1个派出机构配齐了主要负责人。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不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工作,把全部力量集中到主责主业上。

省纪委、监察厅继续改会风、转文风、树新风,各类会议和文件同比分别减少33%、42%;“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7%;组织委厅89名副处长级以上 领导干部参加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亲属违规参与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设公开承诺活动;组织143名干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省纪委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增设干部监督室,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2名委厅机关干部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全省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29件,处分违纪干部35人,在系统内形成强大震慑。

  新文化记者 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