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对以案谋私的纪检害群之马须严加惩治

15.02.2015  23:19

对纪检监察干部,首要的就是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来约束、来管理,对胆敢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案谋私的“害群之马”,必须严加惩治,毫不留情。

 

前不久公布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在部署加强自身建设任务时,直指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昭示了中央纪委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钢铁般的监督执纪队伍。

 

过去的一年,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用扎实有效的工作、敢抓敢管的担当、踏实辛劳的付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赢得了党中央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信赖,也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

 

成绩面前尤需清醒,赞扬声中更要冷静。必须看到,仅2014年,全国就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其中厅局级34人、县处级229人。这些案例告诫我们,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防止“灯下黑”,绝不是无的放矢,而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如果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因此,对纪检监察干部,首要的就是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来约束、来管理,对胆敢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案谋私的“害群之马”,必须严加惩治,毫不留情。这一点,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也说得很明白,“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从两年多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刮骨疗毒、自清门户的力度看,这绝非虚言空话,而是一把利剑,不但要举起来,更要用起来,让震慑常在。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监督责任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干部如果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党纪政纪就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也就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这就意味着,今后如果还想当“老好人”“太平官”,混日子、图舒服,不但要接受组织处理,甚至还会被问责。

 

没有“金刚钻”,揽不得“瓷器活”。当前腐败现象日趋复杂,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同时,在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还纷纷穿上了“新马甲”、“隐身衣”。在这种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就得具备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及时转变观念,善于学思践悟,从书本上找营养,在实干中长本领,任你魔高一尺、我自道高一丈。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关键是把纪检监察这支队伍建设好。坚守忠诚、始终干净、敢于担当,这样一支钢铁般的队伍,必将为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