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原副部级官员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无期

15.06.2015  10:34
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资料图片 - 新浪吉林
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图CFP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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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资料图片 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张春江。图CFP

   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 位居副部级的中国移动原党组书记、副总裁张春江因受贿746万元于2011年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日前张春江死刑缓期执行期满。执行期间,张春江没有故意犯罪,符合减刑条件,北京市高院裁定将张春江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曾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的宋晨光也因为上述原因减刑至无期,2012年宋晨光曾因受贿1263万余元被判处死缓。

   张春江受贿746万由死缓减至无期

  1958年出生的张春江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副总裁。2009年12月26日,经中央纪委证实,张春江因涉嫌严重违纪,在接受组织调查,后被移送至司法机关。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09年,张春江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业务、追要欠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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