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铁南地块D级危房居民转签货币安置协议

13.11.2015  18:34

11月12日,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发布公告,铁南地块范围内的D级危房居民:宽城区人民政府定于2015年11月20日起,启动实施铁南地块:东起东安屯,西至芙蓉桥,南起新发路,北至站前铁路线(上海路北地块,北京大街地块,南京大街三角地地块除外)范围内D级危房居民转签货币安置协议等相关工作。

 

转签货币安置协议的对象:(一)持有《危房安置意向书》的居民; (二)D级危房被拆除,但未签订《危房安置意向书》的居民;

 

转签货币安置协议的时间:工作时限: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15日。 其中,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5日为正常转签协议的工作日;2015年12月6日至2015年12月15日为处理特殊情况(未签订《危房安置意向书》居民签订货币安置协议)的工作日。

 

工作时间:8:30至12:00,13:00至16:30。 宽城区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居民签订原意向书的时间排序,张榜公布居民转签协议排序榜,居民按转签协议排序榜规定的时限,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权属证书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转签协议。

 

转签货币安置协议的地点:(一)新发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民,转签协议地点: 贵阳社区(东二条与厦门路交会处北行50米); (二)站前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民,转签协议地点: 北京大街社区(杭州路488号); (三)南广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民,转签协议地点:东四条社区(东三条与黄河路交会处东三条街8号);

 

转签货币安置协议相关事项的说明:(一)租房补贴的结算,租房补贴结算至居民转签协议时止。考虑到此项工作周期比较长,因此在正常结算租房补贴的基础上,额外为每户居民增加3个月的租房补贴。

 

(二)转签协议应携带的材料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意向书原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5份),同时需携带房屋产权证(房

 

改协议及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5份)。 以上所列事项,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应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三)其他相关问题

 

1、对未取得全部产权手续的居民,依据相关政策,应及时办理完毕。 2、居民对自己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要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宽城区房屋征收及相关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律将与其所签订的协议作废,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宽城区住建局:0431-81955711

 

新发街道办事处:0431-89990716

 

南广街道办事处:0431-89991217

 

站前街道办事处:0431-8999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