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

02.02.2016  23:18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2015〕27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作出重要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为切实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吉林文艺的进一步繁荣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文艺方向和创作导向

1.繁荣发展吉林文艺,必须坚持中央关于文艺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持续推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向人民学习,向实践学习,创作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文化强省、实现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深入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活动,进一步完善相关激励和保障措施,形成常下基层、常在基层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

2.繁荣发展吉林文艺,必须围绕吉林振兴发展伟大实践。吉林正处于推动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省委、省政府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总目标,突出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全面完成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各项任务。“吉林一号”卫星成功发射,中国标准动车组顺利下线,建成纵连南北、横贯东西的高铁骨架,奏响了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时代强音,这些都为文艺创作提供了取之不竭的源泉。要继续发扬吉林文艺以现实题材为主的创作传统,讲好吉林故事,讲好吉林人故事,热情歌颂吉林人民振兴老工业基地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塑造时代最生动的标志性符号,激发全省人民共同书写吉林振兴发展的伟大篇章和壮丽史诗。

3.繁荣发展吉林文艺,必须根植吉林优秀地域文化。吉林地域文化是吉林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深深镌刻着自己的文化印记和审美习惯,具有鲜明的地域和民族文化特质。要实施长白山文化建设工程,物化、活化历史和当代文化资源,整合各种文化元素,努力创作生产出一批以吉林地域文化为题材,具有较高思想境界、鲜明时代特征、独具艺术魅力的文学艺术作品,形成特色鲜明的吉林文化现象、文化符号、文化品牌。积极吸收和借鉴外来文化的优秀文明成果,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开阔的视野,博采众长,兼容并蓄,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增强吉林文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4.繁荣发展吉林文艺,必须赢得导向,赢得市场。经过多年的努力,吉林文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文艺创作保持良好态势。但总体上看,既叫好又叫座、既有立场又有市场的文艺作品还不够多。吉林文艺工作必须紧紧抓住创作优秀作品这个中心任务,深入实施“双赢”工程,解决“既叫好又叫座”问题,在赢得导向的同时赢得市场,最终达到赢得人心、赢得群众的目的,实现两个效益、两个价值的统一。文艺创作要适应现代受众的审美需求,讲好故事,不断提高主旋律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竞争力。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推动文化企业不断推出有影响力的主旋律文艺精品。

二、推动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

5.大力加强文学创作。推进北方文学高地建设,继续开展重点作品扶持工程,做好全国重点文学作品扶持项目、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重点扶持项目的组织工作,开展吉林作家推介研讨活动,加强吉林文学院建设,建立北方作家网(吉林文学网),举办北方作家交流研讨活动。做好吉林文学作家作品经典积累与展示工作。继续编好《吉林文学作品年选》。吉林出版集团要加强对文艺产品核心项目的打造,积极推出吉林省主流作家的作品,生产更多原创文学精品和主流文艺作品。

6.大力加强影视剧创作生产。进一步明确长影发展定位,推动长影保持文化传统和特色,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上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突出电影创作生产,将先进的科技手段和工业制作水平与电影艺术完美结合,拍摄更多既有立场、又有市场的优秀电影作品。推动长影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启动上市程序,提升市场竞争力。吉林省影视剧制作集团要加大力度,自主投资运作和拍摄更多有影响的影视剧。鼓励支持我省各影视制作机构参与电视剧创作生产。争取更多吉林电视剧在央视播出。要加大对纪录片、动画影视作品和微电影的支持与扶持力度。

7.大力加强戏剧创作生产。深入实施“吉剧振兴工程”,通过复排、移植、创作等形式创作生产一批优秀原创剧目。通过振兴吉剧,推动京剧、评剧、话剧,以及满族新城戏、黄龙戏等地方戏曲的发展。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十三五”期间,重点策划、扶持10部(台)左右戏剧的创作生产,力争3至5部剧目参加国家级重大赛事活动并获得重要奖项。积极推动我省小剧场艺术发展。

8.大力加强广播文艺节目创作生产。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为龙头,整合省内广播电台资源,发挥各自创作长项,加强精品广播剧的创作力度,争取每年都创作生产2至3部具有较高水准的广播剧作品,力争在全国推出有影响力的广播文艺作品。

9.大力加强其他艺术门类的发展。大力发展富有吉林地域文化特色的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二人转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在全国各地举办多种形式的展览和推介活动,推出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有地位的艺术流派、名家名作。发展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和发掘朝鲜族、满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文艺成果和资源,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推动文艺传播渠道和推介平台建设

10.搭建文艺作品发布传播平台。畅通吉林文艺作品的国际国内传播渠道,重点抢占国家级传播平台,优秀电视剧要集中力量上央视一套、八套黄金时段,优秀电影要上主流电影院线、央视电影频道,优秀舞台节目要上央视春晚等全国性综艺晚会。在国内外文艺展演、艺术节上展示吉林文艺作品,在全国性文艺评奖中取得新突破。争取优秀文艺作品到京沪等发达地区演出、签售、首映。大力提升省内文艺传播平台的层次和水平,办好《作家》、《文艺争鸣》、《戏剧文学》、《吉林日报》东北风副刊等文艺期刊和阵地。以重点期刊为依托,聘请国内知名评论家,开展各类国家级文艺交流活动。

11.加强基础设施和阵地建设。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和完善全省各级各类剧场、电影院、文化馆(站)、群艺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文艺阵地建设。完成吉林省文化活动中心、吉林省美术馆、东北抗日联军纪念馆等场馆建设。推动基层专业院团排练演出场所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支持边境地区文化设施建设。把军(警)民共建共享文化设施作为“强基富民固边”工程的重要内容。支持建设各类专业性博物馆,鼓励企业、高校、民间组织和个人建立各具特色的专题博物馆。扶持发展民办非营利文化基础设施,政府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12.加强文化惠民乐民工作。在社区、乡村、企业、校园和军营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农村文化小广场、全民阅读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惠农直通车”、“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市民文化节和农民文化节,活跃基层文化生活。支持符合青少年需求的优秀文艺作品走进校园。坚持政府采购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文艺院团开展送演出下基层活动,改善公益演出场所和演出条件。完善文化帮扶机制,深入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关注困难群众的文化生活。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办特色节目,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展示文艺才能提供舞台。

13.加强文化走出去工作。扩大吉林文艺域外影响力和辐射力,展现吉林的文化形象和文化实力。拓展与境外、涉外媒体的合作,构建以政府为主导、民间为补充的对外文化宣传机制,推动境外、涉外媒体加大对吉林的宣传。搭建多层次、多渠道对外文化交流平台,办好各类专项展会和文化交流活动。逐年在东北亚国家举办“吉林文化周”,每年在境外举办“吉林广播电视周”等大型文化推介活动。加强文化产品输出,扶持吉林品牌文化产品申报进入国家出口指导名录,建立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产品出口示范基地。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企业到境外投资兴办文化企业,进一步在全国确立吉林文化强省的形象和地位。

四、提高文艺作品的市场竞争力

14.加强内容创新。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新趋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入发掘吉林文化丰厚底蕴,从社会发展、时代变迁、火热实践中选取素材、提炼主题。提倡文艺创作题材更加多样、风格更加丰富、艺术表现更具吸引力。加强文艺创作的创意创新,在讲好故事上下功夫,让有意义的文艺作品有意思,让广大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更好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15.加强形式创新。文艺创作要积极主动地探索新形势下的文艺发展规律、观众观赏规律和市场运作规律,把握前沿创作理念,运用现代表达方式,充分使用最新技术成果,在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创新的融合中实现新跨越。加强各艺术门类、样式的相互创新性融合。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和传播计划,鼓励推出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鼓励作家艺术家积极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加强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把网络文艺纳入创作生产和引导管理范畴,让健康向上的网络文艺在互联网上成为主流。

16.加强业态创新。要加大文化与科技等产业融合发展,深度挖掘、整合、联动相关产业资源,提高文艺创作的科技含量,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着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建立体现自身独特优势、可持续的经营模式,促进文化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打造一批文化“航母”。

17.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体制机制。发挥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等各种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作家艺术家积极性,推动多出优秀作品。建立完善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专业的经纪人、演出商队伍。发挥演出公司和剧场的作用,探索以剧场为实体,建立健全市场推广运作主体。建立覆盖全省、省市联动的推广营销网络--剧场联盟、连锁剧场。

五、加强文艺队伍建设

18.抓好文艺人才培养。重点培养和扶持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领军人物、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和富有发展潜力、充满创新活力的青年文化人才。引进文化改革发展急需人才。加强文化产业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专业文化工作队伍建设,推动高等院校、文化培训公司、文化技艺传承人与文化生产创作单位合作,形成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制定吉林省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体制,优化人才发展软环境,建立健全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分层开放的培训机制、按劳分配的激励机制和覆盖广泛的服务机制。在扶持创作、宣传推介、进修培训、职级待遇、项目资助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多提供事业舞台、创业平台,热情服务,真诚支持。深入实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建立吉林文艺荣誉制度。加强对吉林文艺奖项的管理,提高文艺奖项的权威性和专业性。继续办好省委、省政府主办的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

19.加大对民间民营文艺团体和高校艺术力量的扶持力度。对民间民营文艺团体和高校文艺人才在职称、生活待遇等方面的评定体系中,要将其文艺创作项目和演出活动纳入评定标准;将民间民营文艺团体和高校文艺队伍送演出下基层等公益性演出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在演出场次、补贴额度等方面适度增加民间民营文艺团体和高校文艺队伍的份额。继续支持吉林省民间民营文艺创作演出联盟和吉林省高校文艺创作演出联盟的发展壮大,为他们在资金扶持、舞台场地、宣传推介、政策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20.加强各级文化部门自身建设。加强文化部门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一把手”,梯次配备各级领导班子。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增强政治鉴别力,确保文化阵地导向正确。发挥文化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在文化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注重在文化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青年、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在改革发展中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推动吉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强大合力。改善文化部门的办公条件,做到有独立办公场所,建设好服务场所。

六、加强对文艺工作的支持和扶持

21.加强文艺评论工作。建立文艺宣传常态机制,确保各媒体定期开展各类主题性文艺宣传,为文艺创造良好舆论氛围。经常性组织对本土艺术家、本土文艺作品、本土艺术活动的宣传推介,推出高质量评论文章,在《吉林日报》和新媒体等平台上予以宣传。尝试与社会力量创办、协办吉林文艺宣传推介新阵地。扶持重点文艺评论力量,发挥好各级文艺评论组织、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积极作用。办好重点文艺评论报刊、网站和栏目,丰富表达形式,拓展传播途径。组织优秀获奖作品进入传播渠道和文化公益阵地。

22.加大对文联、作协的支持保障力度。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联、作协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重视发挥文联、作协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文联、作协联络文艺人才的特殊作用。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强化基层文联、作协人才队伍建设。团结网络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演员歌手、流浪艺人等新兴文艺群体,做好引导工作,为他们加入各级文联、作协组织提供便利。

23.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吉林省“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文艺常态化扶持机制,通过项目投入、贴息贷款、奖励激励等多种方式对文艺创作团体进行支持。将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参与文艺创作。制定出台扶持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财政、工商、金融、用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国家支持文化企业发展、鼓励文艺创作和有利于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引导功能,对既有立场又有市场的优秀文艺作品给予重点扶持。各地要加大对文艺创作的财政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