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动员大会

06.11.2014  16:47
     

     

  

  3月30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民生实事

  “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动员大会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省司法厅副厅长杜延华宣读表彰决定

  

  

  

  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主持会议

  

  

  

  省司法厅及有关部门领导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合影

 

   

  3月30日,省司法厅隆重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动员大会。省人大内司委巡视员管桂凤、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鲍九生、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孔庆坤、省总工会副主席孟庆忱、省妇联副巡视员沈志杰、省残联副理事长潘宏峰、省老龄委副主任初晓殊及省应急办、省信访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有关单位的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司法厅创先争优领导小组成员,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鉴定机构代表,“应援尽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大会由副厅长禹治洪主持。会上,副厅长杜延华宣读了《关于表彰全省“幸福•尊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20个先进单位和23名先进个人;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生久宣读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吉林市司法局等3个单位和个人就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和开展好“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进行了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

  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作了重要讲话。王厅长首先传达了马明副省长对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马明副省长对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慰问。王进义厅长在讲话中指出,全系统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积极为“实现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做出应有的贡献。王进义厅长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实事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在“立足一个基础、实现五个延伸”上下功夫:

  “立足一个基础”,就是把困难群众作为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援助对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法律援助机构,要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乡镇社区和村屯居委,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法律援助措施,实实在在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引导法律援助人员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劳动争议、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案件办理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真正把法律援助作为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的重要举措送到困难群众的身边,帮助困难群众努力改变现状,不断提高生活水准。

  “实现五个延伸”。一是要向服务“三农”工作延伸。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做好服务“三农”的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伤赔偿纠纷案件,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和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二是向服务城市低收入人群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力度,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尤其是积极帮助生活比较困难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小微企业职工、零就业家庭和不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努力从法律救助的角度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逐步提高收入水平,使这些人能正常的进行生产生活。三是向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延伸。特别要十分关注和解决有困难的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农民工这些弱势群体,要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关心他们,真心实意的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社会保险、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帮助他们走出生活的困境,要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法律救助,能够享受到公民应有的社会待遇。四是向服务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延伸。法律援助必须十分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要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积极主动向社会保障、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人身损害赔偿等这些重点领域拓展,努力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重点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真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向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延伸。要把法律援助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应急体系中,积极介入重大事故、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信访案件等社会应急事件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主动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依法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