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标准化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

26.09.2018  20:07

  吉建办〔2018〕4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局、规划局、公用局、园林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春新区管委会建委、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产服务中心,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市辖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公用局、园林局、城管行政执法局:

  按照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市县乡村五级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吉政协调办[2018]36号文件)及会议的要求,对梳理出来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事项要全面实施标准化,达到全省同一办事事项办理无差异,最终实现“一网通办”的目标。为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标准化工作,在前一阶段各市(州)、县(市)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决定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标准化工作培训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讲话。

  (二)进行标准化工作培训、答疑。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9月29日上午9点(提前30分钟签到),时间半天。

  (二)地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7楼会议室(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三、参加人员

  各级各单位负责填报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标准化工作具体工作业务人员参会。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标准化工作是省政府重点工作,全面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事项标准化是“放管服”改革的深化,由于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完成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标准化填报工作任务。

  (二)请各参会单位携带以下资料:1、41要素信息表(空表);2、标准化成效统计表(空表);3、标准化表格指标解释及填报方式;4、本单位确定的保留办事事项清单等相关材料。

  (三)请各市(州)住建系统各部门通知所辖城区对应的各区(开发区)住建系统各部门人员到会参加此次培训工作。如通知不到,则各市(州)住建部门自行负责培训所辖城区(开发区)级各部门。

  (四)此次培训食宿自理。

  联 系 人:王 雷 左 腾

  联系电话:0431-8275237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