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着“精神病人”身份盗窃被抓 这回“作”大了

29.05.2015  22:58

    一纸“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鉴定,让吉林市民刘某有恃无恐,竟凭此多行盗窃、恐吓他人。即便他威胁到人身安全,也是被判处缓刑。不过,这一次情况不一样了。精神鉴定结果显示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行窃被发现,追打保卫人员

    5月10日8时许,吉林市龙潭区一工厂保卫人员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将偷窃所得的钢管、废铁等物品往栅栏墙外扔,墙外停有一辆电动三轮车。

    保卫人员对这位男子并不陌生。他是刘某,今年51岁,家在吉林市昌邑区居住。很多年以前,他曾是这个工厂的员工,“买断”后经常以生活困难为由到工厂闹事,还经常到工厂偷东西。

    职责所在,保卫人员试图拦截刘某,可是遭到其破口大骂,还拿出一根铁管要打他。保卫人员赶紧躲闪,栅栏顶部的两根铁尖被砸断。刘某将铁管扔过去砸保卫人员未果,又抽出一根铁管追打。

     民警将其控制,他身上有精神疾病鉴定

    保卫人员躲进办公大楼后报警了。吉林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清源派出所民警宋曙光、董权赶到时,刘某正围着大楼转,寻找保卫人员呢。

    经过激烈反抗,刘某最终被民警控制。其后,刘某所有火气发到民警身上,不停辱骂、挑衅。

    “我们非常清楚他的想法。他很多次与我们打过交道了。好多年了,我们都拿他没有太多办法。”宋曙光介绍,刘某在多年前就被警方处理过,可是当时到精神病医院检查后发现他患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

    “他一直觉得自己有精神病,可以为所欲为。每天将精神疾病鉴定揣在兜里,有事就掏出来。”宋曙光介绍,这次派出所决定再次为其做精神鉴定。

     鉴定具备行为能力,他说自己“”大了

    5月13日,已被刑事拘留的刘某被公安机关带去做精神疾病鉴定。5月28日,鉴定结果出来了,刘某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据悉,刘某在去年曾因持自制“炸药包”威胁别人,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因为当年的那次鉴定结论,缓期4年执行。而且,他此前曾多次到以前所在工厂行窃,附近草坪甚至让他踩出一条“盗窃小路”。

    办案民警介绍,此次鉴定结果出来后,刘某不但要承担此次盗窃受阻改抢劫的法律后果,还需面临缓行改监内实行的结果。

    得知这个结果后,此前一直对民警态度恶劣的刘某“老实”了。他不但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还说:“知道我早晚有这一天,我就是自己‘作’大了。

    新文化报(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