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吉浙两省粮食行业对口合作为契机积极推动粮食产销合作

02.05.2017  16:4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2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粮食局主动与浙江省粮食局对接,以粮食产销协作为主题,组织吉浙两省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接,谋划对口合作任务,研究对口合作项目,进一步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关系。

  吉林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粮食商品率和调出率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浙江省是全国第二大缺粮省,粮食自给率不到40%。吉浙省在粮食产销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多年来已经建立了稳固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吉林省与浙江省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对于两省粮食部门是“亲上加亲”。在鼓励支持“一对多”、深层次合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两省地市之间已有产销合作关系以及粮食供需等因素,将吉林省9个市(州)和2个扩权强县试点市与浙江省11个地市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结成“对子”,一一对接,并带动所辖县市粮食局和当地粮食企业对接。

  经吉浙两省粮食局共同商定,按照“文化搭台、经贸唱戏”的总体思路,4月10日,“吉林大米文化节”在杭州正式启动。将“吉林大米文化节”确定为吉浙两省粮食部门对口合作的第一个重点项目,通过稻作文化图文展览、网络视频及微电影展播、主题文化宣传及产品展示推介等内容,全方位宣传“吉林大米”品牌,以此带动吉浙两省粮食代收代储、订单收购、原粮加工、成品供应、异地储备、合作投资、建库建厂、国企改革等深度合作。两省积极拓展合作范围,充分发挥我省粮食质优粮足、价格合理、服务完善等优势,有效实现产销合作,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