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季 吉林市的农民朋友们看这里

03.11.2016  15:11

原题:吉林市粮食局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吉林市粮食局

   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一年一度的粮食收购工作已经开始了,今年国家在粮食收购政策上,稻谷继续执行最低价收购、玉米执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为方便广大农民朋友了解、掌握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择机、择价适时售粮。现将今年收购政策和注意事项向你们介绍如下。

   一、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国家对东北地区玉米实行市场化收购;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指定库点公开挂牌、敞开收购2016年生产并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稻谷。

  玉米市场化收购: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1号文件“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的要求,今年国家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对玉米收储制度进行改革,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调节生产和需求,生产者随行就市出售玉米,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

   稻谷最低价收购:稻谷标准品收购价格 1.55元/市斤{国标三等、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相邻等级差价 0.02元/市斤。收购期限为 2016年 10月10日至 2017年 2月末。

   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卖粮要现钱。国家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粮食“打白条”是违法行为,广大农民朋友要坚决抵制。近年来,一些粮食企业或粮食经纪人在收粮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收粮不及时支付农民粮款,或“跑路”,或“失踪”,农民上访告状的案例很多,给广大农民朋友造成严重损失。因此,我局再次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卖粮时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意识,不要因为“人情”、“高价”等放纵粮食收购者“打白条”拖欠粮款。对粮食收购企业或经纪人拖欠卖粮款行为,及时向当地粮食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并向公安部门报警,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二)储粮要安全。今年秋冬阴雨天较多,后续还有高温天气,玉米容易出现生霉。我们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庭院储粮时:一是自然通风。经常上下翻倒粮食进行有效通风,降低水分,避免粮食生霉。二是离地保管。因地制宜采取 “上栈子”、“上楼子”、“挂嘟噜”、“拴穗子”、“码窄趟子”等措施,杜绝“地趴粮”,做到粮食立体储存。三是加强检查。经常对粮堆温度、水分检查,对出现点翠、生霉的粮食,要及时进行倒仓、倒堆单独存放。

  (三)有事找我们。粮食收购期间,我局要求全市所有粮食收购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农民“打白条”,不代扣任何款项,不得压级压价克扣农民、提级提价优亲厚友,保护卖粮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我局设立政策咨询电话:0432-62023689;监督举报电话:0432-62023412 ,接受广大农民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2016年10月10日

(编辑 郭丽杰 责编  彭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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